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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姜德明等36名代表、程静萍等33名代表、高小玫等30名代表、尹建国等32名代表、厉志海等30名代表、周晓光等30名代表、王佳芬等30名代表、苏寿堂等30名代表、易昕等30名代表(第30号、第63号、第64号、第221号、第232号、第245号、第335号、第667号、第708号议案)提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建立,现行预算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主要表现为不能完全覆盖政府收支、预算审查监督程序和方法不合理、预算调整界定不科学、缺少对预算法律责任制度的规定等问题,建议尽快修改预算法。周晓光等30名代表(第238号议案)提出,当前公共财政运行中存在着财权和事权划分不清晰、政府在安排财政支出上错位、财政支出项目缺乏严格绩效评价体系等问题,建议尽快制定公共财政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认为,为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确有必要尽快对预算法加以修改完善;预算法修改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该委已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出草案。我国预算法事实上履行财政基本法的功能,建议对制订公共财政法的立法要求,通过预算法修订予以解决。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预算法修订起草单位继续抓紧协调解决分歧问题,认真吸收议案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尽早提请常委会审议。 7.姜德明等35名代表、陈君文等30名代表(第31号、第79号议案)提出,随着电力行业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现行电力法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求,急需在电力规划建设、电力投融资、电力市场体系、电力监管体系等方面进行补充完善,建议尽快修改电力法。国家发改委认为,电力法修订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和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开展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上报工作,修订草案增加了电力监管与监督检查、电力设施保护以及电力执法等内容,已吸收议案所提建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电力法修订起草单位根据2件议案的要求,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尽快提请常委会审议。 8.陈慧珠等30名代表、姜健等31名代表、厉志海等30名代表、蒋绍华等30名代表、王新怀等30名代表(第149号、第173号、第365号、第566号、第662号议案)提出,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于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鼓励保护公平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逐步暴露出执法主体不统一、部分条文操作性不强、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建议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总局认为,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确实存在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种类狭窄、法律威慑力不够等问题,急需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计划,目前已形成修订稿,增加了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细化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规定、增加知识产权保护、强化行政执法手段、完善法律责任规定等。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起草组加快工作进度,认真研究吸收议案内容,争取尽快提请常委会审议。 9.张宗清等31名代表、厉志海等30名代表(第187号、第366号议案)提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加入世贸组织等新情况,现行标准化法的部分内容已难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存在着调整范围过窄、标准属性划分不科学、标准制定程序透明度不强、监督机制不健全、标准制定主体与实施主体脱节等问题,建议修改标准化法。国家质检总局提出,标准化法修订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该局已组织起草出修订草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对议案指出的现行标准化法存在的不足,草案中已作相关规定。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起草单位加快工作进度,认真研究吸收议案内容,争取尽快提请常委会审议。 10.李跃民等33名代表、李晓方等32名代表、张学东等30名代表(第480号、第618号、第748号议案)提出,我国现行保险法在法律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强制保险规定、投保人告知义务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建议修改保险法,并增加对农业保险的专门规定。中国保监会认为,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法的一些规定确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急需修改。保监会已于2004年10月启动保险法修订工作,于2005年12月向国务院法制办报送了修改送审稿,目前正在就草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关于农业保险立法问题,由于目前农业保险市场尚不成熟,在运作模式、经营规则、政策扶持等方面需要进一步积累经验,故拟先制定农业保险条例,该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起草工作正在抓紧进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意这3件议案和保监会的意见,保险法修订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建议起草单位加快工作进度,认真研究吸收议案内容,争取尽快提请常委会审议,并请有关部门在起草农业保险条例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议案的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