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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加快昆明典当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将我市建设成为金融机构集聚、产业发展与金融资源配置高效、金融服务体系健全有效的总体战略部署,积极支持典当业发展,充分发挥典当快速融资的作用,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支持典当行做大做强,发展行业品牌经营 (一)鼓励新设典当行总部,已有典当行增加注册资本、开设分支机构。对新设典当行总部,按不高于注册资本的1%给予补助。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或开设分支机构一家以上的,视为新开设,按不高于新增注册资本的1%给予补助;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以上或开设分支机构一家以上的,视为新开设,按不高于新增注册资本的1%给予补助。以上补助分三年均衡拨付。 (二)积极支持典当行走品牌经营道路。通过鼓励典当行做大做强、规范经营、提高资金运作能力,积极支持形成品牌化、高信用的典当业龙头企业,带动整个典当业经营水平和社会地位的提升。 三、推进典当业制度建设,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三)支持典当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推进典当业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并督促各典当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建立各典当行经营情况季报制度,建立季度经营分析例会制度,建立行业协会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建立典当企业诚信档案,积极推进以自我约束、管理为主,行政管理为辅的行业管理体系建设。 (四)强化各典当行的经营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合规合法经营意识和行业自律行为。以较完善的内控机制来约束、规范各自的典当行为,防止典当行经营风险的发生。在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风险防控研究和摸索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并调整经营结构和方向,提高风险控制率。 四、实行积极的典当人才战略 (五)加大力度引进人才。认真落实《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工作和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设两个意见的通知》(昆通〔2008〕29号)精神。将典当机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作为我市人才引进的重要内容。引入的典当机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可享受昆明市人才引进政策,提供代办人事关系、户籍迁移、子女入学等高效便捷服务。符合《通知》要求的可享受住房、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政策。典当机构高级管理人才享有参加政府专业工作会议、参与制定有关政策、直接获取政府相关信息的权利。积极为典当机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参与政府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考察、出访等创造条件。 (六)创造条件培养人才。支持典当机构在昆明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引进境内外金融专业培训机构,建立金融人才培训基地,支持典当业发展。政府组织建立完善金融咨询服务体系,为典当机构的人才培训、咨询服务创造条件。 五、加强对典当行的监管和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七)为典当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政府引导,支持行业宣传,扩大影响范围,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依法规范典当市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八)进一步做好典当涉及的抵押登记等相关行政服务。典当所涉及房产、土地、车辆、船舶、设备和其它动产、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抵押物登记和出质登记,凡符合要求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尽快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九)加强对典当业的宏观调控和市场准入管理,优化地区布局。积极开展典当风险防范和监管机制研究,切实加强对典当行主体行为和经营行为的规范,加大对非法经营的打击力度;各相关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强化监管,形成合力;行业协会要积极完善行业自律制度,开展行业诚信承诺,不断提高典当业的整体素质,主动营造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典当经营环境。积极推进典当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执业资格认定工作。 六、加强对典当业的考核奖励 (十)建立典当业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考核奖励力度。建立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典当机构加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以出当率、赎当率、续当率、死当率、房地产典当率、财产权利典当率、资金周转率、对我市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业融资支持度、信用级别、税收等为主要指标,每年对典当行业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排名靠前的给予奖励并授予年度荣誉称号,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七、加强领导协调,为典当业发展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