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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负责市煤电油运办的其他日常或应急工作。 2.1.5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市煤电油运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应成立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应急协调工作,并将本单位应急领导机构人员的联络方式报市煤电油运办备案,做好衔接工作。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应服从并积极主动配合市煤电油运指挥部对紧急事件的调查核实工作以及实施的应急处理工作。其职责为: (1)市发展和改革局:①服从指挥部办公室的调度命令,协助指挥煤电油运应急事故的处理;②负责煤电油运日常监测、分析、掌握供需动态信息,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相关单位传递;③负责煤电油运办的日常工作。 (2)市交通局:负责保障煤油等应急物资的水陆运输,以及有关物资的紧急调运。 (3)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应急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区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5)中石化海南三亚石油分公司:负责组织成品油的调运、储备和市场供应。 (6)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负责保障管道天然气畅通,及时协调、组织好天然气的供应。 (7)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海口车务段三亚市火车站和崖城火车站:应急情况下,协调好人员及应急物资的铁路运输处置工作,保障铁路运输通畅。 (8)海南汽车运输总公司三亚公司:负责协助保障公路运输系统畅通。 (9)三亚港集团公司:负责协调好应急物资在码头的停放转动工作。 (10)市航运总公司:负责保障人员、应急物资及有关物资的水上运输。 (11)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员、应急物资及相关物资的空中应急运输工作。 (12)三亚华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煤炭的购进、储备和市场供应,保障重要工业品生产企业的正常用煤。 (13)海南电网三亚供电公司:是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所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履行如下职责: ①服从上级调度命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 ②启动调度事故处理预案,控制事故范围,保证主网安全,尽快恢复电网供电; ③及时将大面积停电的有关情况向应急指挥机构汇报。 (14)发电企业:制订本单位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成立指挥机构,做好本单位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汇报。 3、监测预警和报告 3.1监测 3.1.1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要加强基础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相关统计资料和预警预报信息;市煤电油运办要加强日常监测分析,定期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掌握煤电油运供需动态信息,研究和建立煤电油运应急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网络,建立与有关单位应急调控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衔接。 3.1.2重点监测对象 一是生产或输送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和运输的企业。如海南电网三亚供电公司、三亚华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石化海南三亚石油分公司、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海口车务段三亚市火车站和崖城火车站、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三亚公司、三亚港集团公司、市航运总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二是煤电油气运的生产、使用大户。如南山电厂(气-火电)、三亚福万水电站(水电)、三亚汤他水电站(水电)等。 三是重要工业品生产企业(产成品运出和原材料运进大户)。如三亚华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海南亚龙木业有限公司和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等。 3.2预警 3.2.1监测预警工作根据紧急状态类型,制定日常和紧急情况下的分类监测计划和工作规范,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和信息,及时发现具有全局性影响的煤电油运潜在问题。 3.2.2通过日常监测预警,接到有关单位报告,以及其他方式发现或根据迹象判断其极有可能出现煤电油运紧急状态,对较大区域或主要行业将产生严重影响的,市煤电油运办应立即报告市煤电油运指挥部,并发出预警。 3.3报告 3.3.1紧急事件涉及生产、储存、供应的单位(企业)或大宗用户,应当及时向市煤电油运办报告,并配合协助政府对紧急事件的调查核实,以便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3.3.2紧急事件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过程简要描述,产生的影响和损失范围,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事态受控制程度,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发展态势预测,应对措施建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