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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紧急事项恢复80%以上,重点地区镇恢复90%以上; (2)无其他对紧急事项的安全稳定运行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5、应急保障 5.1经费保障 5.1.1市煤电油运办实施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应急措施所必需的办公、信息、管理等费用(不包括日常行政办公费用),应编制项目预算(概算)纳入年度项目财政预算,或经财政局同意从已批准部门预算中调剂解决。 5.1.2应急措施实施期间所发生的储备动用、紧急采购、应急生产、征调涉及到的补偿和赔偿等费用,应编制应急项目概算,请示市政府由财政支出。 6、附则 6.1更新与管理 6.1.1本预案涉及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及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更新。 6.1.2本预案涉及的通信联络方式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 6.1.3本预案的相关条款不适用时应及时更新。 6.1.4其他应及时更新的事项。 6.1.5本预案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发生上述异动时,应及时报告市煤电油运办,办理更新。 6.2奖励与惩处 6.2.1在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煤电油运指挥部或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6.2.2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应急措施实施期间,相关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对失职失责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6.3制定与解释 6.3.1本预案由市政府制定并负责解释。 6.4实施与生效 6.4.1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附录 7.1相关预案 7.1.1本预案仅涉及煤电油运的综合协调与应急处理,若只涉及单项应急预案,则启动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 7.1.2本预案涉及大面积停电的,则适用《三亚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7.1.3本预案涉及物资储备问题的,则适用《三亚市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7.1.4本预案涉及供气问题的,则适用《三亚市供气事故应急预案》。 7.1.5本预案涉及旅客和人员滞留需紧急疏运问题的,则适用《三亚市交通(公路水路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亚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科学、有效和快速地处置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起草修订指南》,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应对和处置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遭受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及电力供应出现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全市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活、生产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全市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情况下,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有关电力企业立即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恢复电力供应等工作。 (3)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全市电网或电网减供负荷达到规定比例而引发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意识;协调发电燃料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紧急处置演习,提高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2)统一指挥。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市政府成立的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分工负责。按照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分层分区、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电网经营企业(即三亚供电公司)要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 各发电企业(即南山电厂及汤他、福万水电站)要制订应急预案,重点完善“保厂用电”措施,在全市乃至全省电网突发大面积停电,甚至于全网崩溃瓦解的情况下,确保发电机组的启动能力以及电厂自身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