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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统筹安排、协调配合。以城市为主体,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从事城镇燃气新建、改建、扩建和运行过程中,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20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城镇供气系统发生连续停止1万户(或以上)居民供气24小时(或以上)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具体包括: (1)燃气输送过程中遭遇非正常情况,导致城镇气源或供气设施中气质指标严重超标;液化石油气储罐发生垮塌等事故,致使城镇气源终止。 (2)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气源输送受阻或者天然气站址以及液化石油气储灌站,灌装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3)城镇主要供气和输配气系统管网发生干管断裂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 (4)应急范围包括首站、门站;输气干线;市内管网;居民小区、酒店等公共场所;各液化气储灌站。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2.1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2.1.1市政府成立三亚市城镇供气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员: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市公安局局长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市消防局局长 市水务局局长 市卫生局局长 市电信局局长 海南电网三亚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建设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建设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和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现场指挥组、安全防护组、抢险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抢救维修组。 三亚市城镇供气重大事故应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框图(附图)(略) 2.1.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当发生城镇燃气重大事故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领导小组成员未在三亚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同志按职务排序递补。 (1)领导和协调城镇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城镇供气系统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贯彻省、市政府应急工作方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燃气企业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4)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城镇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上报。 (6)其他有关城镇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2.1.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成员单位的联络,及时传达指挥小组组长的指示。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与市级其他部门和专家工作组的联络;编制城镇供气系统重大事故情况简报;指导各地利用城建档案,为事故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组织全市供气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 2.1.4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组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 (1)现场指挥组职责(市政府办、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①负责掌握意外灾害状况,推动应变组织机构各组工作的发挥。 ②根据灾情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抢险应变措施。 ③视灾害状况和可能演化的趋势,判断是否需要外部救援或资源。 ④组织对政府的报告。 ⑤组织对媒体的新闻发布。 ⑥下达疏散与作业恢复指令。 ⑦负责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受灾区及供气企业在应急工作中的行政资源及人力支援机动调派。 ⑧下达命令请求通讯联络组向有关部门通报,必要时向消防队求援。 (2)安全防护组职责(市公安局、卫生局) ①负责对进出站(或灾区)人员的管制和清点。 ②设立警戒区。 ③对进出警戒区的车辆管制。 ④限制人员及车辆进入警戒区。 (3)抢险组职责(市规划规划建设局、消防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城市管理局、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