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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发电企业职责: 制订本单位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成立指挥机构,做好本单位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 重要用户职责: 制订应急预案,自备应急保安电源,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 3、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件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两个状态等级。 3.1严重(Ⅱ级)停电事件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连锁反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1) 造成全市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 (2) 造成重点区镇(河东区、河西区、亚龙湾旅游区、南山旅游区及六镇)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该地区总负荷的80%及以上。 3.2特别严重(Ⅰ级)停电事件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连锁反应,发生下列情况,电网进入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造成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及以上。 4、应急响应 4.1Ⅰ级停电事件响应 4.1.1事件报告 (1) 发生Ⅰ级停电事件时,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减供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领导小组。 (2) 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对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同时授权海南电网三亚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恢复工作的现场指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汇报。 4.1.2事件通告 (1) 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各成员单位及社会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了解和认识。Ⅰ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公众通报信息。 (2) 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要及时报市政府。 (3) 在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各有关地方政府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4.1.3应急处置 (1) 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①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余地。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②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电力企业要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能力。 ③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要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 (2) 社会应急: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电力企业、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①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军队、机场、铁路、港口、火车站、医院、银行、通讯中心、新闻媒体、体育场所、高层建筑、石油化工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发生次生灾害及扩大事件影响和损失。 ② 机场、商场、高层建筑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动应急照明,迅速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③ 公安、武警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及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④ 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⑤ 医疗部门要启动自备电源,做好停电期间的伤病人员救治。 ⑥ 交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⑦ 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调运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⑧ 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备用保安电源,防止发生各类次生灾害。 ⑨ 电力企业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受损电力设备(施),恢复灾后电力供应。 4.1.4应急结束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