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第2.8.21条一般管道坡度方向应顺流;糖料、香料应逆流;坡度宜取0.3%~0.5%;排汽管道应坡向室外。 第2.8.22条热力管道和排汽管道的最低点应安装疏水阀和放水阀。 第2.8.23条热力管道和压缩空气管道的支管应在干管上部引出。 第2.8.24条工艺管道表面温度高于50℃时均应保温;车间内给水管道应进行防结露计算;保温材料应符合卷烟工艺卫生要求,并与介质特性相适应。 第2.8.25条除尘和排汽系统应根据地区气象和车间温湿度等确定防冻、防结露和排水措施。 第2.8.26条管道涂色除国家标准规定外,另作下列规定: (1)物料管涂黄色,材质为不锈钢或铝合金不保温时不涂色; (2)除尘管、排汽管涂银灰色,材质为不锈钢或紫铜不保温时不涂色。 第九节 中心试验室和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 第2.9.1条根据不同的生产规模,卷烟厂应设相应的中心试验室和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简称三级站),其组成和仪器配备应根据其承担的任务决定。 第2.9.2条中心试验室按生产规模的不同分别承担下列各项任务: (1)检验新采用的原材物料;抽查在制品、成品质量; (2)新原材物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究。 第2.9.3条三级站的任务是认真执行对成品质量的检测。 第2.9.4条中心试验室主要由化学分析、物理检测、工艺试验等部门组成。 第2.9.5条中心试验室面积控制指标,按生产规模和承担的任务决定,宜为150~200平方米。 三级站面积宜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 第2.9.6条中心试验室的仪器与设备应根据下列条件配备: (1)承担的工作任务,检测试验的项目 (2)专业检验测定的方法 (3)原材物料、生产方法、设备、产品品种的特定条件或要求 (4)当地协作条件 仪器与设备的规格和精度,应符合检测要求。 第2.9.7条中心试验室的主要仪器与设备宜分为: (1)卷烟专业仪器与设备 (2)纸张仪器与设备 (3)通用仪器与设备 (4)其他仪器与设备 第2.9.8条中心试验室通风采光应良好,地面宜为水磨石,宜设置墙裙。 第2.9.9条分析化验间所设的毒气通风柜应装设机械排风。天平应布置在无震动、无高温影响的台面上。 第2.9.10条高精度仪器室和物理检验间应设恒温恒湿装置。 第2.9.11条中心试验室排水沟道应有防腐蚀措施。 第2.9.12条中心试验室药品库应有防腐蚀及消防措施。 第十节 仓库、堆场 第2.10.1条仓库、堆场包括:烟叶仓库、烟叶周转库、丝束库、纸张材料库、五金材料零配件库、成品周转库、易燃品库、废品库以及烟叶堆场等。 第2.10.2条仓库物料贮存和面积的确定参照表2.10.2。 仓库物料贮存主要指标表 表2.10.2 --------------------------------------- |||单位面积|利用| 名称|贮存量|物料堆高|堆重|系数|备注 ||(m)|(kg|(%)| |||/平方|| |||米|| ---------|------|---------|-----|---|-- |甲级|2a|4~5个烟包|约350|约70| 烟叶仓库|----|------|---------|-----|---|-- |乙级以下|1a|6个烟包|约500|约70| ---------|------|---------|-----|---|-- 烟叶周转库|3~5d|5个烟包|约420|约60| ---------|------|---------|-----|---|-- 纸张材料库|3~6个月|纸张1.5~2.0||约60| ||纸箱3.0||| ---------|------|---------|-----|---|-- 丝束库|约6个月|3个包|约1500|约60| ---------|------|---------|-----|---|-- 五金材料零配件库|6~10个月|||约70|万箱 |||||占用 |||||面积 |||||15 |||||~2 |||||0平 |||||方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