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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央军委
【发文字号】 [2002]军字第11号
【颁布时间】 2002-03-23
【实施时间】 2002-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382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二)(2002)


  第二节 连队一日生活
  
  第一百一十八条 起床
  
  听到起床号(信号)后,全连人员立即起床(连值班员应当提前十分钟起床),按照规定着装,迅速做好出操准备。
  
  各类值班(值日)人员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卫生员检查各班、排有无病号,对患病者根据情况处理。
  
  因集体活动超过熄灯时间一小时以上时,部队(分队)首长可以确定推迟次日起床时间。
  
  第一百一十九条 早操
  
  除了休息日、节假日之外,连队通常每日出早操,每次时间通常为三十分钟,主要进行队列训练和体能训练。除担任公差、勤务的人员和经医务人员建议并经连首长批准休息的伤病员外,都应当参加早操。
  
  听到出操号(信号)后,各班、排迅速集合,检查着装和携带的武器装备,跑步带到连集合场,向连值班员报告。连值班员整理队伍,清查人数,向连首长报告,由连首长或者连值班员带队出操。
  
  结合早操每周进行一至二次着装、仪容和个人卫生的检查,每次不超过十分钟。
  
  营每月、团(旅)每季组织一次会操。
  
  在城市居民区街道出早操时,应当避免影响居民休息。
  
  第一百二十条 整理内务和洗漱
  
  早操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和洗漱,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班值日员协助检查并整理本班的内务卫生。连值班员检查全连的内务卫生。
  
  连首长每周组织一次全连内务卫生检查。
  
  第一百二十一条 开饭
  
  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开饭。开饭时间通常不超过三十分钟。
  
  听到开饭号(信号)后,以班、排或者连为单位带到食堂门前,由连值班员整队,按照连值班员宣布的次序依次进入食堂。
  
  就餐时保持肃静,餐毕自行离开。
  
  休息日和节假日坚持三餐制。
  
  第一百二十二条 操课
  
  操课前,根据课目内容做好准备。听到操课号(信号)后,连(排、班)迅速集合整队,清查人数,检查着装和装备、器材,带到课堂(训练场、作业场)。
  
  操课中,按照计划要求周密组织,认真听讲,精心操作,遵守课堂(训练场、作业场)纪律,严防事故。
  
  课间休息(操课通常每小时休息十分钟,野外作业和实弹射击时根据情况确定休息时间),由连值班员发出休息信号;休息完毕,发出继续操课信号。
  
  操课结束后,检查装备,清理现场,集合整队,进行讲评。
  
  操课往返途中应当队列整齐,歌声嘹亮。
  
  第一百二十三条 午睡(午休)
  
  听到午睡号(信号)后,除执勤人员外均应当卧床休息,保持肃静,不得进行其他活动,连值班员检查全连人员午睡情况。午休时间由个人支配,但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一百二十四条 课外活动
  
  晚饭后的课外活动时间,每周除个人支配二至三次外(人员不得随意外出),其余由连队安排。
  
  第一百二十五条 点名
  
  连队通常每日点名,休息日和节假日必须点名。点名由一名连首长实施。每次点名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点名通常以连为单位于就寝前或者其他时间列队进行(也可以排为单位进行)。点名的内容通常包括清点人员、生活讲评、宣布次日工作或者传达命令、指示等。
  
  点名前,连队首长应当商定内容;由连值班员发出点名信号并迅速集合全连人员,整队,清查人数,整理着装,向连首长报告。
  
  唱名清点人员时,可以清点全体人员,也可以清点部分人员。
  
  如以排为单位点名,连首长和连值班员应当进行督促检查。
  
  第一百二十六条 就寝
  
  连值班员在熄灯号(信号)前十分钟,发出准备就寝信号,督促全体人员做好就寝准备。就寝人员应当放置好衣物装具,听到熄灯号(信号)立即熄灯就寝,保持肃静。
  
  休息日的前一天可以推迟就寝,时间通常不超过一小时。
  
  第一百二十七条 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推迟三十分钟起床。起床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早饭后至晚饭前,主要用于整理个人卫生,处理个人事情。
  
  第一百二十八条 院校学员队,担负施工、生产、营建等任务的部队(分队)和在外执行其他任务临时组建的分队的一日生活,参照本条令第一百一十八条至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节 机关一日生活
  
  第一百二十九条 各级机关必须建立正规的一日生活、工作秩序。
  
  第一百三十条 起床
  
  听到起床号(信号)后,立即起床。由于工作、学习、开会等原因,超过熄灯时间一小时以上时,直接首长可以确定推迟次日起床时间。
  
  第一百三十一条 早操
  
  团(旅)机关的早操安排应当与分队一致,集团军、师机关每周早操二至三次。军区以上机关和院校、科研单位、医院的早操,由单位首长确定。早操时间通常为三十分钟,主要进行队列训练或者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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