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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发动机因其内部原因发生爆炸或爆裂、轮胎爆炸等,不属本保险责任。 5、外界物体倒塌:保险车辆自身以外由物质构成并占有一定空间的个体倒下或陷下,造成保险车辆损失。如:地上或地下建筑物坍塌,树木倾倒,致使保险车辆受损,都属本保险责任。 6、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陨石或飞行器等空中掉落物体所致保险车辆受损,属本保险责任。吊车的吊物脱落以及吊钩或吊臂的断落等,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也视为本保险责任。但吊车本身在操作时由于吊钩、吊臂上下起落砸坏保险车辆的损失,不属本保险责任。 7、行驶中平行坠落:保险车辆在行驶中发生意外事故,整车腾空(包括翻滚360度以上)后,仍四轮着地所产生的损失。 8、雷击:由雷电造成的灾害。 由于雷电直接击中保险车辆或通过其他物体引起保险车辆的损失,均属本保险责任。 9、暴风:风力速度28.5米/秒(相当于11级大风)以上。 10、龙卷风:一种范围小而时间短的猛烈旋风,平均最大风速一般在79-103米/秒,极端最大风速一般在100米/秒以上。 11、暴雨:每小时降雨量达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 洪水:凡江河泛滥、山洪暴发、潮水上岸及倒灌,致使保险车辆遭受泡损、淹没的损失,都属于本保险责任。 海啸:海啸是由于地震或风暴而造成的海面巨大涨落现象,按成因分为地震海啸和风暴海啸两种。由于海啸以致海水上岸泡损、淹没、冲失保险车辆都属本保险责任。 12、地陷:地表突然下陷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属本保险责任。 13、冰陷: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车辆行驶的冰面上,保险车辆通行时,冰面突然下陷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属本保险责任。 14、崖崩:石崖、土崖因自然风化、雨蚀而崩裂下塌,或山上岩石滚落,或雨水使山上沙土透湿而崩塌,致使保险车辆遭受的损失,属本保险责任。 15、雪崩:大量积雪突然崩落的现象。 16、雹灾:由于冰雹降落造成的灾害。 17、泥石流:山地突然爆发饱含大量泥沙、石块的洪流。 18、滑坡:斜坡上不稳的石体或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整体向下滑动。 19、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保险车辆在行驶途中因需跨过江河、湖泊、海峡才能恢复到道路行驶而过渡,驾驶员把车辆开上渡船,并随车照料到对岸,这期间因遭受自然灾害(指基本险第一条(一)第4项所列的灾害),致使保险车辆本身发生损失,保险人予以赔偿。但由货船、客船、客货船或滚装船等运输工具承载保险车辆的过渡,不属于本保险责任。 四、保险车辆在遭受保险事故时,为了减少车辆损失,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限额以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为限(此项费用不包括车辆的修复费用)。 施救措施是指发生保险事故时,为减少和避免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施行的抢救行为。 保险措施是指保险事故发生以后,为防止保险车辆损失扩大和加重的行为。例如:保险车辆受损后不能行驶,雇人在事故现场看守的合理费用,当地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的可以赔偿。 合理费用是指保护、施救行为支出的费用是直接的、必要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具体应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1、保险车辆发生火灾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他人非专业消防单位的消防设备,施救保险车辆所消耗的合理费用及设备损失应当赔偿。 2、保险车辆出险后,失去正常的行驶能力,被保险人雇用吊车及其他车辆进行抢救的费用,以及将出险车辆拖运到修理厂的运输费用,保险人应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予以负责。 3、在抢救过程中,因抢救而损坏他人的财产,如果应由被保险人赔偿的,可予以赔偿。但在抢救时,抢救人员个人物品的丢失,不予赔偿。 4、抢救车辆在拖运受损保险车辆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扩大部分和费用支出增加部分,如果该抢救车辆是被保险人自己或他人义务派来抢救的,应予赔偿;如果该抢救车辆是受雇的,则不予赔偿。 5、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或其代表奔赴肇事现场处理所支出的费用,不予负责。 6、保险人只对保险车辆的施救保护费用负责。例如: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受损保险车辆与其所装货物同时被施救,应按保险车辆与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比例分摊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