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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机动车辆拖带车辆(含挂车)或其他拖带物,二者当中至少有一个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七)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 (八)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没有驾驶证;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5、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 6、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品的车辆; 7、持学习驾驶证及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 8、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车; 9、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10、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九)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十)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 (十一)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本条规定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共同的责任免除。 一、战争: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 二、军事冲突: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 三、暴乱: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以政府宣布为准。 四、扣押:指采用强制手段扣留保险车辆。 五、罚没:指司法或行政机关没收违法者的保险车辆,作为处罚。 六、政府征用:特指政府利用行政手段有偿或无偿占用保险车辆。 七、非被保险人或非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八、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的故意行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明知自己为或不为可能造成损害的结果,而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九、竞赛:指保险车辆作为赛车直接参加车辆比赛活动。 十、测试:指对保险车辆的性能和技术参数进行测量或试验。 十一、在营业性修理场所修理期间:指保险车辆进入维修厂(站、店)保养、修理期间,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保险车辆或他人的损失。其中,营业性修理场所指保险车辆进入以盈利为目的修理厂(站、店);修理期间指保险车辆从进入维修厂(站、店)开始到保养、修理结束并验收合格提车时止,包括保养、修理过程中的测试。 十二、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指保险车辆装载的货物从车上掉下砸伤他人或砸坏他人财产。 车辆所载货物泄漏,指保险车辆装载液体、气体因流泄、渗漏而对外界一切物体造成腐蚀、污染、人畜中毒、植物枯萎以及其他财物的损失。例如:保险车辆漏油造成对路面的损害。 十三、机动车辆拖带车辆(含挂车)及其他拖带物,二者当中至少有一个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无论是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物),还是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都属于保险车辆增加危险程度,超出了保险责任正常所承担的范围,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清障车拖带障碍车不在此列)。但拖带车辆和被拖带车辆均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发生车辆损失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对车辆损失部分负赔偿责任。 十四、驾驶员饮酒:指驾驶员饮酒后开车。可根据下列之一来判定: (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时作出的酒后驾车结论。 (二)有饮酒后驾车的证据。 十五、吸毒:指驾驶员吸食或注射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十六、被药物麻醉:指驾驶员吸食或注射有麻醉成份的药品,在整个身体或身体的某一部分暂时失去控制的情况下驾驶车辆。 十七、保险车辆肇事逃逸:是指保险车辆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法规制裁,逃离肇事现场的行为。 十八、保险事故发生前,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按时交纳保险费是投保人应尽的义务。 十九、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