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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6-02-27
【效力属性】 已修正
【法规编号】 315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铁路行车规则

[接上页]

  │方式│显示方式│
  
  │├──────────┬──────────┤
  
  │种类│昼间│夜间│
  
  ├────────┼──────────┼──────────┤
  
  │慢行号志│白色边缘之橙黄色圆板│橙黄色灯│
  
  ├────────┼──────────┼──────────┤
  
  │慢行预告号志│三个黑色鳞形之白色三│三个黑色鳞形之白色灯│
  
  ││角板│光│
  
  ├────────┼──────────┼──────────┤
  
  │慢行解除号志│白色边缘之绿色圆板│绿色灯光│
  
  └────────┴──────────┴──────────┘
  
  临时号志机之夜间显示方式,如依列车前部标志灯光之反射,能确认号志显示之装置者,得依昼间之显示方式显示之。
  
  第 45 条
  
  路线或电车线路因故不能按所定速度运转列车或车辆时,应将要旨通知有关人员,依临时号志显示号志。
  
  慢行号志机应表明慢行速度。
  
  第 46 条
  
  手作号志之显示方式如下:
  
  ┌────┬─────────────────────────┐
  
  │方式│显示方式│
  
  │├────────────┬────────────┤
  
  │种类│昼间│夜间│
  
  ├────┼────────────┼────────────┤
  
  │险阻号志│红色旗。但遇有不得已时得│红色灯。但遇有不得已时得│
  
  ││高举两臂或用绿色旗以外之│以绿色以外之灯光急剧摇动│
  
  ││物急剧摇动代替之。│代替之。│
  
  ├────┼────────────┼────────────┤
  
  │平安号志│绿色旗。但不得已时得高举│绿光灯。│
  
  ││单臂代替之。││
  
  ├────┼────────────┼────────────┤
  
  │慢行号志│将绿色旗及红色旗卷起交叉│明灭之绿光灯。│
  
  ││高举头上。││
  
  └────┴────────────┴────────────┘
  
  手作号志所使用之号志旗及号志灯,应在距离四百公尺以上之地点能确认其显示。
  
  第 47 条
  
  有下列情事之一时,依手作号志显示号志:
  
  一、进站号志机或出发号志机发生故障,不能显示号志时。
  
  二、列车停站位置未标明时。
  
  三、施行列车防护时。
  
  四、使列车或车辆慢行,不能依临时号志机显示号志时。
  
  五、在未设号志机之处所,使列车停车时。
  
  依前项第一款之规定,显示平安号志或依前项第四款之规定,显示慢行号志时,应将要旨通知有关人员后始得显示之。
  
  第 48 条
  
  特殊号志指响炖号志及发焰号志,其显示方式如下:
  
  ┌────┬─────────────────────────┐
  
  │方式│显示方式│
  
  │├────────────┬────────────┤
  
  │种类│昼间│夜间│
  
  ├────┼────────────┼────────────┤
  
  │险阻号志│红色旗。但遇有不得已时得│红色灯。但遇有不得已时得│
  
  ││高举两臂或用绿色旗以外之│以绿色以外之灯光急剧摇动│
  
  ││物急剧摇动代替之。│代替之。│
  
  ├────┼────────────┼────────────┤
  
  │平安号志│绿色旗。但不得已时得高举│绿光灯。│
  
  ││单臂代替之。││
  
  ├────┼────────────┼────────────┤
  
  │慢行号志│将绿色旗及红色旗卷起交叉│明灭之绿光灯。│
  
  ││高举头上。││
  
  └────┴────────────┴────────────┘
  
  响炖所发出之爆炸音影,应具有不为列车杂音所妨碍之程度;焰管所喷出之红色火焰,应具有连续五分钟以上,并在距离六百公尺以上之地点能确认之程度。
  
  第 49 条
  
  有下列情事之一,依手作险阻号志尚未能达到确认之程度时,应依特殊号志显示号志:
  
  一、施行列车防护时。
  
  二、因天气状态,进站号志所显示之险阻号志难于辨认时。
  
  三、未设号志机之处所使列车停车时。
  
  第 50 条
  
  列车遇有下列情事之一时,应鸣放规定之号讯:
  
  一、开始运转时,适度汽笛一声。
  
  二、警告危险时:短急汽笛数声。
  
  三、通知接近时:长缓汽笛一声。
  
  四、发生紧急事故时:短急汽笛数声,长缓汽笛一声。
  
  第 51 条
  
  调车号讯之显示方式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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