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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附件: 黑龙江省农业特产税税目及适用税率表 ┌──────────────────────┬───────────┐ │类别│ 适用税率% │ ├───────────┬──────────┼─────┬─────┤ │ 类别 │税目│生产者│收购者│ ├───────────┼──────────┼─────┼─────┤ │烟叶收入│晾晒烟││20│ │├──────────┼─────┼─────┤ ││烤烟││20│ ├───────────┼──────────┼─────┼─────┤ ││水果│ 8││ │├──────────┼─────┼─────┤ ││干果│ 8││ │├──────────┼─────┼─────┤ │园艺收入│三莓│ 8││ │├──────────┼─────┼─────┤ ││蚕茧│ 8││ │├──────────┼─────┼─────┤ ││花卉│ 8││ │├──────────┼─────┼─────┤ ││经济林苗木│ 8││ ├───────────┼──────────┼─────┼─────┤ ││植物药材│ 6││ │药材收入├──────────┼─────┼─────┤ ││动物药材│ 6││ ├───────────┼──────────┼─────┼─────┤ ││水产养殖│ 8││ │├──────────┼─────┼─────┤ │水产收入│捕捞品│ 8││ │├──────────┼─────┼─────┤ ││鱼籽│ 8││ │├──────────┼─────┼─────┤ ││芦苇│ 8││ ├───────────┼──────────┼─────┼─────┤ ││原木│ 8││ │├──────────┼─────┼─────┤ ││天然树脂│ 8││ │林木收入├──────────┼─────┼─────┤ ││木本油料│ 8││ │├──────────┼─────┼─────┤ ││经营性苗木│ 8││ │├──────────┼─────┼─────┤ ││其他林木产品│ 5││ ├───────────┼──────────┼─────┼─────┤ ││牛羊皮││ 5│ │├──────────┼─────┼─────┤ ││羊毛、兔毛││10│ │牲畜皮毛绒收入├──────────┼─────┼─────┤ ││羊绒││10│ │├──────────┼─────┼─────┤ ││养殖动物皮││ 5│ │├──────────┼─────┼─────┤ ││家禽羽绒││ 5│ ├───────────┼──────────┼─────┼─────┤ ││银耳、黑木耳│ 8││ │├──────────┼─────┼─────┤ │食用菌收入│香菇、蘑菇、平菇│ 8││ │├──────────┼─────┼─────┤ ││菌种│ 8││ ├───────────┼──────────┼─────┼─────┤ ││蜂蜜│ 5││ │├──────────┼─────┼─────┤ │其它农业特产品收入│大小叶樟│ 5││ │├──────────┼─────┼─────┤ ││野菜││ 5│ │├──────────┼─────┼─────┤ ││野果││ 5│ └───────────┴──────────┴─────┴─────┘ 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和规范农业税 农业特产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5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发[2002]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征收管理程序和行为,严格依法治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税源管理 (一)征收机关应当对从事农业、农业特产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纳税登记。纳税登记的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个人或农村经营承包户户主姓名和居民身份证号码;从事生产经营的土地面积、地目类别、常年产量、特产品品种及收入;征收机关要求登记的其它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