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注重改善民生,不断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着力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推动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和谐社会建设扎实有效推进。财政对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教育领域的投入增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能力明显提升。这些条件的改善为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基础。然而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明显,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仍然滞后,与城市差距较大,农民享受公共服务远不及城市居民。这些问题也是当前南宁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 2.奉行廉洁高效,提升城市服务形象 近年来,按照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标准要求,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方位推进政府工作创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项目。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文明机关、服务型机关等活动,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两集中一公开”(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内设机构向政务中心集中、政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开通运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实现自治区、市、县(区)三级联网。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努力践行廉洁奉公,执政为民,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反应良好。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体制机制方面深层次的矛盾越来越凸显,诸如在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简政放权上,还应进一步细化;考核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责任追究的力度还不够大。这些问题有待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过程中切实加以解决。 3.加快城市建设,改善人居环境 近年来,围绕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目标,对城市进行了最大力度的建设和改造,不断完善凤岭新区,启动五象新区建设,稳步推进旧城改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快速环道、环城高速公路、五象大道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城市交通得到明显改善。率先建立了全国第一套城市应急联动管理体系,建成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然而城市建设还缺少精品工程,城市管理水平仍要进一步提高,“城乡清洁工程”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强化,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脏、乱、差”反弹现象,这些问题影响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化。 保护生态环境,做好绿色文章。始终坚持改善城市人居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严治污染企业,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实施了一大批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幅提高,“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绿城形象初步形成;着力做好水资源的保护工作。2007年,南宁市荣获联合国人居奖,成为当年全球获此殊荣的两个城市之一。2008年,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城市大气和水环境质量为二十年来最好水平。环境的不断改善,有助于广大市民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准。但随着经济建设步伐加快,资源消耗越来越大,能源供应日趋紧张,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尤其是城市内河整治任务繁重。这些问题应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 4.维护公平正义,实现平安与稳定 实施依法治市,维护社会稳定。几年来,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扎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加强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的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水平。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利用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中心为困难群众解决法律纠纷,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认真受理和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的稳定。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网格化”社会治安防控系统、“三级巡逻”工作机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机制、流动人口管理机制、法制宣传教育机制,促进“平安南宁”建设卓有成效地开展。近年来,南宁市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以“党员奉献,能帮就帮”为主题,发扬“能帮就帮”的南宁精神,深入开展“八桂先锋行”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实践中受到教育和锻炼,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明显提高。社会的和谐稳定,保证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但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仍需要着重解决好国企改制后的遗留问题、旧城改造拆迁安置问题、公共安全等问题,着力确保首府南宁的长治久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