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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进一步完善志愿者组织机构。在全市形成涉及领域多、辐射面广的志愿服务网络;通过建立协会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协会长效运作机制。加大志愿者队伍建设力度。积极建立各类专业志愿者队伍,大力发展志愿者组织;健全和落实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进一步提高注册志愿者占城市总人口的比例。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开展便民利民志愿服务。开展志愿服务与帮扶对象结对子活动,通过结对帮扶,切实帮助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和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组织专业人员为群众开展法律援助、医疗救助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为全市重点发展项目服务。继续组织青年志愿者为中国-东盟博览会、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等大型节会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大力开展应急救助志愿服务。组织有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背景的志愿者深入城乡基层,通过设置展板、咨询问答、现场演示等方式,普及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增强人们自救互助的意识和能力;在人员流动频繁的公共场所设立志愿服务站,组织专业志愿者为遇到紧急情况的群众提供急救用品和及时有效的救助。在急难重大任务中,积极发挥青年志愿者的突击队作用,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开展维护公共环境秩序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参加普及环保知识、清洁环境卫生和植绿护绿志愿服务。聘请“五老”志愿者,担任社会文化环境义务监督员,就近参与互联网、网吧、荧屏声频和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督。大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到社区担任文化辅导员,利用红歌会、社区文艺展演等方式,组织群众学唱红色经典歌曲、诵读中华经典,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 5.丰富文明创建载体,提高文明创建水平 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朝阳广场、民族广场、五象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广场,通过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主题活动,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等,大力宣扬和学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广泛宣传南宁精神,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荣辱观教育常抓不懈、常抓常新。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创建文明县(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行业和军(警)民共建活动,完善创建管理办法,加强创建工作动态管理,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水平。积极开展“睦邻日”和“邻里节”等邻里互助、社区联谊活动,继续推进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促进社区和谐。巩固文明家庭创建成果,扩大和深化家庭美德教育,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开展文明用语进万家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用语。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认真组织好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的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使群众在活动中弘扬传统美德,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增进民族感情。 6.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积极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推进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化和形象化,开展各种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依托团队组织、学生会和各类学生社团,利用学校广播站、校园网等载体,努力开展各种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校园文化活动。不断完善“三结合”教育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家庭的基础作用和社区的整合作用,推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衔接。以推进家长学校建设为突破口,着力健全和完善“三结合”教育网络体系,实现家长学校达标建设目标。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升家长教育孩子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家庭在培养孩子良好习惯、塑造健康人格和提升文明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按照“坚持公益性、服务大多数”的要求,加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落实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进一步发挥青少年活动阵地作用,开辟更具特色、更加丰富、更贴近青少年学习生活特点的校外活动场所。 (五)实施城乡环境优化工程 1.维护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城市 重视和加强环境保护。大力宣传资源节约的政策法规,优化利用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推广高新技术,提高循环利用水平,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立符合现代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力营造绿色消费、文明消费的社会氛围,倡导和培育先进的生态文化和文明生活方式,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人人有为、人人受益的共识,逐步建立与发展循环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引导全民投身于环境保护的实践中。深入开展“绿色环保小区”创建活动。将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引入社区的全面发展,让环保贴近百姓,走进家庭,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和文明素养,促进社区的环境建设和环境质量的改善。推进节能减排,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载体,加大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和噪声污染的综合治理力度,建立和完善污水达标排放机制;强化重点污染源治理,控制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控制扰民噪声源、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企业治污设施不完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的,一律停产整治并从重处罚。重点对高污染、高消耗、资源型行业中的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重点检查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