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有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社会化维权网络,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重视做好劳动用工与维权工作,率先在全区制定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制定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应急预案,有效保护了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成立了广西第一家“青少年维权中心”,被确定为全国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工作试点城市。全市建立了1000多个残联组织,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就业服务,实施“扶残安居工程”、“光明工程”、“扶残助学工程”,做到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应保尽保。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有效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5.优化人文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抓好思想道德教育和实践。近年来,全市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创建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机关等一系列思想道德教育实践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了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标准化建设,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得到有效落实。在和谐南宁创建活动中,大力弘扬“能帮就帮”的城市品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风气。但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的保护还不够理想,需要加强对诸如网吧、校园周边环境等的管理,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 多渠道丰富市民文化生活。不断完善文化设施建设,建设了国家一级图书馆、国家一级群众艺术馆、盲人阅览室、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文体活动。连续成功举办了十一届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并形成了南宁的文化品牌,群众性文化活动如火如荼,民俗文化得到较好地传承和发展,一批业余文艺队伍茁壮发展。通过各种活动使广大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但文化设施建设还显滞后,未能完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影响深化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 6.领导高度重视,全民参与共创文明城市 加强组织领导。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建立了“一把手抓到底”的领导机制。成立首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指挥南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城区、开发区、各相关单位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各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查找问题抓落实。市委编制了《南宁市“十一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和《南宁市2006-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制定了《首府南宁创城迎检工作总体方案》,成立了迎检机构,从而保证了迎检工作有条不紊地组织实施。 加强宣传。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创城总指挥部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广西日报》、中国文明网、广西新闻网、《南宁日报》、南宁电台、南宁电视台等中央及地方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宣传报道南宁的创建工作,在社会各界引起较大反响,有效地引导了舆论热点,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关注并主动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实施全民总动员。创城工作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此次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得到了全市市民的支持和配合。通过大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百万市民素质培训”,“百万市民守礼仪大行动”等活动,动员和发动广大市民参与文明礼仪培训、文明排队日、文明过马路、文明行车、城乡清洁工程整治等活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总体看来,南宁市经过多年创建文明城市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创建工作经验,特别是近年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都取得了显著成就,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只要强化创建工作,尤其是更加注重薄弱环节的改善,就能够巩固和扩大创建工作成果,保持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二、2009-2011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全市工作大局,着眼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着眼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现代文明程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构建开放南宁、和谐南宁为目标,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9年版)为导向,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狠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薄弱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加大领导力度、管理力度、建设力度、宣传力度,动员各方面力量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努力把首府南宁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政治清明、文化先进、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服务完善、社会和谐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