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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卫生部门 采取措施,宣传大风可能对公众健康带来的不利影响及对策 做好大风引发的疾病防控和伤员救治工作 电力、通信部门 监控架空电力和通信线路,确保安全,及时抢修损毁线路 对于架空电力和通信线路进行严密监控并事先进行加固,及时抢修损毁线路 民航部门 发送预警信息到所有机场、进港航班;采取措施保障飞行安全 新闻媒体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气象台站发布的大风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大风灾害防护工作 乡镇、 街道 办事处 组织实施本区各项防御、救援工作 社区乡村 及时收听有关大风预警信息并通知住户做好防风工作,提示居民注意安全 社会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各类大风预警信息,及时了解天气变化 尽量不出门,不在广告牌、架空电线电缆、树木下躲避 附表6 高温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气象预警等级 Ⅳ级 Ⅲ级 Ⅱ级 高温蓝色预警 高温黄色预警 高温橙色预警 气象部门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蓝色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 及时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增加预报发布频次;对高温影响开展分析评估 公安部门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防止车辆因高温造成自燃、爆胎等引发的交通事故 公安消防部门特别注意因电器超负荷引起火灾的危险,告诫市民注意防火 负责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地的治安救助工作 教育部门 督促各学校做好学生防暑降温工作 停止举行户外活动 通知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对已到校学生和入园儿童应派专人负责看护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督促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采取有效防暑措施,防止发生人员中暑 督促各建筑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户外作业 建议建设单位停止户外和高空作业 农林、海洋渔业部门 对种植、养殖物采取防高温保护措施 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种植、养殖业的影响 加强对种植、养殖业防暑防晒应对措施的指导 水利及供水部门 采取措施保障生产和生活用水 采取紧急措施保障生活和重点生产 确保居民生活用水 民政部门 通知各社区做好高温预防工作,注意防暑降温,对贫困户、五保户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加强避暑、收容场所管理,采取必要措施防暑降温 卫生部门 宣传中暑救治常识,督促并指导有关单位落实防暑降温卫生保障措施 落实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和儿童)因中暑引发其他疾病的救治措施 各大医院、社区康复中心采取紧急措施,妥善应对可能大量增加的中暑或类似病患者 交通运输部门 对各交通物流企业、单位加强指导,督促落实防暑降温措施 提示道路作业单位合理安排户外作业;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应采取防护措施 停止户外、道路路面作业 旅游部门 对旅游景点、饭店和旅行社加强监管,督促其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采取措施,建议某些户外旅游项目暂停开放 关闭户外旅游场所 电力部门 防范因用电量过高,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负荷过大而引发故障 采取错峰用电措施,保障用电供给和安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加强劳动安全监察,查处高温下不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强行工作的企业 在高温时段根据情况发出停工建议 部分行业停工停产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加大对市场生产、流通防暑降温药品、防暑防晒化妆品、保健品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因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 安监部门 督促各成员单位加强高温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管理 新闻媒体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气象台站发布的高温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高温灾害防护工作 乡镇、 街道 办事处 配合民政部门,积极救助困难户、老弱人员;在辖区内广泛宣传防高温中暑常识 社区乡村 及时收听有关高温信息并通知本区住户做好防暑工作 社会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高温天气预警信息;中午前后避免户外活动 调整作息时间,注意饮食调节,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停止户外活动 附表7 雷电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气象 预警 等级 雷电监测预警 气象 部门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雷电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重大灾害发生后,及时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灾情应急处置、分析评估工作 消防 部门 应急处置因雷击造成的火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