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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10]18号
【颁布时间】 2010-02-03
【实施时间】 2010-0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7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4页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接上页]

  
  
  新闻
  
  媒体
  
  及时跟踪报道预警和预测及交通路况等信息,按照应急指挥部门的安排及时刊播霾防灾救灾信息
  
  
  
  社会公众
  
  不要早起锻炼,必要时出门行走应戴口罩,外出归来应立即清洗
  
  附表10
  
  霜冻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气象
  
  预警
  
  等级
  
  Ⅳ级
  
  
  
  霜冻蓝色预警
  
  
  
  气象
  
  部门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霜冻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
  
  
  
  农林
  
  部门
  
  做好防霜冻应急工作;农村基层组织应广泛发动群众防灾抗灾;对农作物、林业育种应采取田间灌溉等防霜冻、冰冻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对蔬菜、花卉、瓜果应采取覆盖、喷洒防冻液等措施减轻冻害
  
  
  
  民政
  
  部门
  
  通知各社区做好霜冻预防工作,注意防寒保暖,对贫困户、五保户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卫生
  
  部门
  
  根据霜冻天常发病例,做好相关专科医护人员、药品、医疗器具准备工作
  
  
  
  新闻
  
  媒体
  
  及时跟踪报道霜冻预警信息,刊播霜冻防护知识
  
  
  
  社会公众
  
  注意防寒保暖
  
  附表11
  
  冰雹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气象
  
  预警
  
  等级
  
  冰雹监测预警
  
  
  
  气象
  
  部门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冰雹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重大灾害发生后,及时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灾情应急处置、分析评估工作
  
  
  
  农林
  
  部门
  
  做好防冰雹应急工作和雹灾发生后的救灾工作
  
  
  
  民政
  
  部门
  
  做好雹灾发生后的救灾工作
  
  
  
  新闻
  
  媒体
  
  及时报道冰雹预警信息,刊播冰雹科学防护知识
  
  
  
  社会
  
  公众
  
  及时了解掌握天气信息,减少户外活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附表12
  
  干旱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气象
  
  预警
  
  等级
  
  Ⅲ级
  
  Ⅱ级
  
  I级
  
  
  
  干旱黄色预警
  
  干旱橙色预警
  
  干旱红色预警
  
  
  
  气象
  
  部门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了解干旱影响并进行综合分析;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做好抗旱物资调配工作
  
  
  
  水利
  
  部门
  
  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工作
  
  
  
  卫生
  
  部门
  
  防范应对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及其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农业
  
  部门
  
  指导农牧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
  
  
  
  民政
  
  部门
  
  落实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负责因旱灾导致缺水缺粮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新闻
  
  媒体
  
  及时刊发抗旱预警信息,加强抗旱工作新闻报道,做好新闻舆论引导
  
  
  
  电力
  
  部门
  
  加强抗旱电力保障
  
  附表13
  
  连阴雨(雪)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气象
  
  预警
  
  等级
  
  Ⅲ级
  
  Ⅱ级
  
  
  
  连阴雨(雪)黄色预警
  
  连阴雨(雪)橙色预警
  
  
  
  气象
  
  部门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连阴雨(雪)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对造成重大灾害的连阴雨(雪)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国土资源部门
  
  通知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组织人员重点巡查地质灾害危险点,采取防范措施;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开展应急调查,协助当地政府采取应急措施
  
  
  
  交通运输部门
  
  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和管制
  
  
  
  农业
  
  部门
  
  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指导农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减轻连阴雨(雪)产生的影响
  
  
  
  水利
  
  部门
  
  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实施水利工程调度,组织对河、湖、库、堤防、闸站等工程巡护查险。发现险情,及时采取防汛抢险措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做好城市内涝排水工作
  
  
  
  民政
  
  部门
  
  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
  
  
  
  卫生
  
  部门
  
  防范应对因连阴雨(雪)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新闻
  
  媒体
  
  及时报道连阴雨(雪)预警信息,加强社会引导
  
  
  
  电力
  
  部门
  
  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故障和险情
  
  
  
  施工
  
  单位
  
  必要时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附表14
  
  低温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气象
  
  预警
  
  等级
  
  Ⅳ级
  
  Ⅲ级
  
  
  
  低温蓝色预警
  
  低温黄色预警
  
  
  
  气象
  
  部门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并根据事态发展适时变更预警信号
  
  
  
  农业
  
  部门
  
  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卫生
  
  部门
  
  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组织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社会
  
  公众
  
  注意做好个人防冻保暖,适时添加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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