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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10]18号
【颁布时间】 2010-02-03
【实施时间】 2010-0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7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接上页]

  
  
  旅游部门
  
  宣传台风可能对游客的不利影响及对策
  
  督促、协助旅游景点疏散游客
  
  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
  
  通知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
  
  组织人员重点巡查地质灾害危险点,采取防范措施
  
  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开展应急调查,协助当地政府采取应急措施
  
  
  
  安监部门
  
  通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做好防台风暴雨的安全工作
  
  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台风暴雨工作
  
  参与、协调台风暴雨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海洋渔业部门
  
  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和海浪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民航部门
  
  发送预警信息至所有机场、进港航班
  
  封闭机场,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乡镇、街道
  
  办事处
  
  通知居住在低洼地带、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工棚、临时建筑人员注意防台风,并组织排查安全隐患
  
  撤离辖区范围山边、河边窝棚内临时居住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危坡、危墙、危房的监测
  
  对居住在确有安全隐患的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工棚、临时建筑的人员,尤其是临近山坡的临时建筑物中的人员进行撤离并安置
  
  
  
  部队和
  
  武警
  
  
  
  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新闻媒体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气象台站发布的台风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台风灾害防护
  
  
  
  社会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发布的台风信息,及时了解台风动态;不到台风途经地区游玩或到海滩游泳
  
  调整出行计划,尽量减少外出,关闭门窗;不在广告牌、架空电线电缆、树木下躲避,以免受伤
  
  尽量不到户外活动,户外人员应寻找安全地带躲避,并注意防止雷电袭击;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应撤离
  
  
  
  学校
  
  幼儿园
  
  做好防御台风准备、暂停户外活动
  
  收到停课通知后,保护好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安全
  
  
  
  社区乡村
  
  及时收听有关台风信息,并通知本区住户
  
  关注台风最新动态,检查本区各项防台措施落实情况
  
  组织力量对区内出现的灾情进行救援
  
  
  
  建筑工地
  
  及时收听有关台风信息,做好防台工作
  
  停止户外作业
  
  
  
  供电
  
  供水
  
  供气
  
  等基础
  
  设施
  
  营运
  
  单位
  
  及时收听、收看台风信息
  
  关注台风最新动态,采取必要措施避免设施受损
  
  迅速组织调集力量,抢修受台风侵袭损毁的设施
  
  附表2
  
  暴雨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气象预警等级
  
  Ⅳ级、Ⅲ级
  
  Ⅱ级
  
  Ⅰ级
  
  
  
  暴雨蓝色、黄色预警
  
  暴雨橙色预警
  
  暴雨红色预警
  
  
  
  气象部门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蓝色、黄色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
  
  及时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开展暴雨影响分析评估
  
  
  
  防汛部门
  
  通知各水库、河道、涵闸、泵站等管理单位做好防御暴雨准备
  
  组织对各水库、河道、泵站、排水设施等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
  
  根据险情,动员相应的社会力量,加强抗洪抢险队伍,及时排除因洪水造成的险情
  
  
  
  公安部门
  
  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组织警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限制高速公路车流车速,及时处置因暴雨引起的交通事故
  
  负责灾害事件发生地的治安救助工作;必要时封闭高速公路、实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
  
  
  
  教育部门
  
  提示学校、幼儿园做好防暴雨准备、暂停室外教学活动
  
  督察学校、幼儿园做好防暴雨防洪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已经抵达学校学生、幼儿园儿童的安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暴雨等级,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做好防暴雨工作;组织检查公共场所积水情况和因暴雨造成的水毁设施并及时组织修复
  
  
  
  农业部门
  
  组织种植业主抢收成熟瓜果和防护低洼地带的作物
  
  
  
  民政部门
  
  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的准备工作
  
  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卫生部门
  
  
  
  组织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防疫工作,防止和控制灾区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交通运输部门
  
  协助公安部门规划应急交通管制线路,确保气象灾害事件发生时交通安全畅通;督促公路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单位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组织运送救援人员、受灾人员、救援设备、救灾物资等;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抢修因灾害损坏的公路交通设施
  
  组织、指挥、协调修复因受灾中断的公路、桥梁、隧道、内河航道和其他受损重要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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