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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2号
【颁布时间】 2010-01-30
【实施时间】 2010-01-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26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1页 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2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维持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接上页]

  2004年至2008年,日本苯酚产能与消费量差额分别为9.00万吨、1.01万吨、-1.77万吨、2.68万吨和15.97万吨。同时,日本苯酚进口量也呈总体上升趋势,2004年为0.10万吨,2008年为10.20万吨,2006年最高达到11.84万吨。由于日本进口的苯酚减少了日本生产的苯酚在本国市场的消化数量,也就相应增加了日本所需依赖出口的产能。考虑到日本进口苯酚的影响,2004年至2008年,日本须依赖出口的产能分别为9.10万吨、8.20万吨、10.07万吨、11.63万吨和26.17万吨,占同期日本苯酚总产能的比例分别为9.38%、9.01%、11.64%、13.22%和29.74%。日本苯酚的出口能力总体在不断增强。
  
  2、对国外(地区)市场依赖程度。中国大陆生产者提供的资料显示,2004年至2008年,日本苯酚对外出口数量分别为8.66万吨、11.00万吨、9.61万吨、19.73万吨和15.33万吨,占其国内产量的比例分别为8.97%、11.73%、11.17%、20.53%和19.87%,占其国内产能的比例分别为8.93%、12.09%、11.11%、22.42%和17.42%。日本苯酚对国外(地区)市场依赖程度总体在不断提高。
  
  3、对中国大陆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日本苯酚产品对中国大陆的出口数量呈持续上升趋势。2004年至2008年,日本对中国大陆的出口数量分别为0.59万吨、2.64万吨、2.88万吨、8.76万吨和9.18万吨,2005年至2008年分别比上年增长343.97%、9.24%、204.13%和4.79%,占同期中国大陆总进口量的比例分别为2.11%、9.05%、10.12%、19.16%和25.04%,目前已成为被调查国家(地区)中所占比例最高的国家。
  
  2004年至2008年,日本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大陆出口量占其总出口量的比例分别为6.85%、23.96%、29.96%、44.38%和59.85%,呈持续上升趋势。中国大陆已成为日本苯酚出口的最大市场。
  
  4、对其他国家(地区)出口。中国大陆生产者提供的资料显示,日本苯酚的主要出口市场包括中国大陆、泰国、新加坡等。2008年,泰国苯酚产能大幅增加,对进口苯酚的需求减少;新加坡国内苯酚市场目前已供过于求,日本向两国出口苯酚的难度加大。
  
  上述证据表明,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日本苯酚对中国大陆出口数量逐年上升,在对外出口能力较大的情况下,日本对国际市场特别是中国大陆市场的依赖度较高。日本与中国大陆邻近,运途短、运费低,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日本可迅速扩展其对中国大陆的出口,加大了其对中国大陆出口数量增长的可能性。
  
  韩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2004年至2008年,从韩国进口的被调查产品分别为0.71万吨、1.91万吨、3.88万吨、5.83万吨和3.39万吨,占同期中国大陆总进口量的比例分别为2.52%、6.56%、13.62%、12.75%和9.26%,总体呈上升趋势。
  
  1、出口能力。中国大陆生产者提供的资料显示,2004年至2008年,韩国苯酚的产能分别为13.00万吨、37.00万吨、46.00万吨、46.00万吨和54.00万吨,年均增幅为42.76%。韩国同期国内消费量分别为21.65万吨、28.03万吨、23.04万吨、18.69万吨和26.89万吨,年均增幅为5.57%,远低于苯酚产能的扩张速度。调查期内,韩国苯酚开工率由2004年的98%降为2008年的67%,闲置产能大幅增加。
  
  2004年,韩国苯酚消费量高于产能,2005年至2008年,韩国苯酚产能和消费量差额分别为8.97万吨、22.96万吨、27.31万吨和27.11万吨。考虑到韩国进口苯酚的影响,2004年至2008年,韩国须依赖出口的产能分别为1.04万吨、13.57万吨、23.31万吨、28.22万吨和30.56万吨,占同期韩国苯酚总产能的比例分别为8.00%、36.68%、50.67%、61.35%、56.59%。韩国被调查产品的出口能力在不断增强。
  
  2、对国外(地区)市场依赖程度。中国大陆生产者提供的资料显示,2004年至2008年,韩国苯酚对外出口数量分别为0.74万吨、9.37万吨、17.21万吨、16.72万吨和12.66万吨,占其国内产量的比例分别为5.84%、28.55%、43.14%、48.45%和35.06%,占其国内产能的比例分别为5.69%、25.32%、37.41%、36.35%和23.44%。韩国苯酚对国外(地区)市场依赖程度总体呈上升趋势。
  
  3、对中国大陆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韩国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大陆的出口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2004年至2008年,韩国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大陆的出口数量分别为0.71万吨、1.91万吨、3.88万吨、5.83万吨和3.39万吨,2005年至2007年,分别比上年增长169.18%、102.86%和50.36%,2008年比上年下降41.79%。调查期内,韩国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大陆的出口数量占中国大陆总进口量的比例分别为2.52%、6.56%、13.62%、12.75%和9.26%。
  
  2004年至2008年,韩国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大陆出口量占其总出口量的比例分别为95.91%、20.39%、22.52%、34.85%和26.79%。中国大陆仍是韩国苯酚出口的主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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