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2号
【颁布时间】 2010-01-30
【实施时间】 2010-01-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26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2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维持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接上页]

  1、调查期内的倾销情况
  
  前述调查表明,倾销调查期内,原产于日本的苯酚对中国大陆的出口存在倾销。
  
  2、出口能力
  
  (1)产能、产量和闲置产能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数据,2004年至倾销调查期,日本的苯酚产能总体呈下降趋势,年均降幅为2.4%。倾销调查期日本苯酚产量为77.16万吨,较2007年下降了19.7%;产能利用率为88%,较2007年下降了 19.27%,闲置产能大幅度增加,达10.84万吨。同期中国大陆同类产品表观消费量为99.7万吨,日本闲置产能数量占中国大陆同类产品表观消费量的比例达10.87%。如果日本将其闲置产能释放,其苯酚出口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2)日本国内市场消费情况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数据,自2006年以来,日本国内苯酚消费量呈下降趋势,倾销调查期国内消费量较2004年下降了18.15%。由于消费的萎缩,日本苯酚生产商、出口商只有增加出口才能消化其国内无法消化的产能产量。
  
  (3)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
  
  根据日本海关统计数据,自2004年以来,日本苯酚对国际市场的出口总体呈增长态势,倾销调查期的苯酚总出口量较2004年增长了77%,其占总产量的比例较2004年翻了一番。日本苯酚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较高且呈增长趋势。
  
  上述调查表明,2004年至倾销调查期,日本苯酚产能总体呈下降趋势,倾销调查期日本苯酚产量、产能利用率下降,闲置产能增加;国内市场消费从2006年起呈下降趋势;日本苯酚具有较强的出口能力,对国际市场依赖程度整体较高且呈增长趋势。
  
  3、对中国大陆出口
  
  根据中国大陆海关统计,自2004年反倾销措施实施以后,日本苯酚对中国大陆出口的贸易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虽然对华出口总量增加,但一般贸易所占比例呈大幅下降趋势。倾销调查期内,日本苯酚以一般贸易方式向中国大陆出口约2.2万吨,占倾销调查期总出口量的比例为24.42%,较之2004年下降了67.96%。
  
  根据中国大陆海关统计数据,日本苯酚对中国大陆的平均出口价格虽然有所上涨,但年均增长仅为12.87%,远低于苯酚主要原料苯和丙烯的价格的上涨幅度。倾销调查结果表明,倾销调查期内日本苯酚对中国大陆的出口价格仍属倾销价格。
  
  4、对第三国(地区)出口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日本海关数据,2004至倾销调查期,日本苯酚对第三国(地区)出口数量占其出口总量呈下降趋势,倾销调查期日本苯酚对第三国(地区)的出口较2004年减少了15.06%,倾销调查期日本苯酚对第三国(地区)出口全部低于同期国内销售价格,表明低价是其对海外市场的一种通常的价格策略。而中国大陆苯酚市场需求量不断增长,倾销调查期中国大陆苯酚表观消费量达99.7万吨,较2004年增长52.59%。快速增长的中国大陆市场对国外生产商、出口商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日本苯酚生产商、出口商向第三国(地区)的出口可能会转向中国大陆市场。
  
  上述调查表明,自2004年以来,日本苯酚产能总体呈下降趋势;倾销调查期内,日本苯酚产量、产能利用率下降,闲置产能增加;日本国内苯酚市场消费自2006年以来呈下降趋势,对国外市场的依赖程度不断增加;受反倾销措施制约,一般贸易占中国大陆苯酚总进口的比重不断下降。出口价格虽然略有上升,但远低于其原料价格增加幅度且为倾销价格;日本苯酚对第三国(地区)的出口情况表明,低价出口是其消化剩余产能,解决国内消费萎缩一种策略。如果终止对日本苯酚的反倾销措施,其对中国大陆出口的倾销可能继续。
  
  韩国
  
  由于没有韩国生产商、出口商应诉配合调查机关的期终复审调查,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调查机关决定采用可获得的最佳信息,通过对韩国苯酚倾销调查期内的倾销情况、出口能力、对中国大陆的出口、对第三国(地区)的出口的分析,对韩国苯酚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审查。调查机关认为,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是可获得的最佳信息。
  
  1、调查期内的倾销情况
  
  前述调查表明,倾销调查期内,原产于韩国的苯酚对中国大陆的出口存在倾销。
  
  2、出口能力
  
  (1)产能、产量和闲置产能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数据,2004年以来,韩国的苯酚产能增长迅速,倾销调查期较2004年增长315.38%,年均增长达42.76%;产量大幅度上升,倾销调查期较2004年增长184.25%,年均增长达29.85%。产能利用率则呈下降趋势,由2004年的98%下降至倾销调查期的67%,闲置产能大量增加。倾销调查期内,韩国苯酚闲置产能为17.9万吨,同期中国大陆同类产品表观消费量为99.7万吨。韩国闲置产能数量占中国大陆同类产品表观消费量的比例达17.95%。如果韩国将其闲置产能释放,其苯酚出口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