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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 台湾地区市场苯酚消费量远低于其产能,约有三分之一的产能无法在地区内消化而必须要依赖出口。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台湾地区海关数据,自2004年至倾销调查期,台湾地区苯酚对国际市场的出口总体呈增长态势,占其苯酚总产量的平均比重维持在18.48%,最高时超过26%。台湾地区的苯酚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较高。 上述调查表明,2004年以来,台湾地区苯酚产能产量呈上升趋势,产能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倾销调查期内产量下降,闲置产能大幅度增加。台湾地区市场消费量增长缓慢,不足以消化不断增长的台湾地区苯酚产能产量,台湾地区苯酚对国际市场依赖程度较高。 3、对中国大陆出口 根据中国大陆海关统计,2004年反倾销措施实施后,台湾地区苯酚对中国大陆出口中,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数量所占总出口量的比例呈下降趋势。倾销调查期内,一般贸易方式的出口占总出口量的比例为42.78%,较之2004年下降了48.98%。 台湾地区苯酚对中国大陆的出口价格有所上涨,但年均仅5.78%,远低于苯酚主要原料苯和丙烯的价格上涨幅度和其对中国大陆的出口增长幅度,倾销调查结果表明,倾销调查期内台湾地区苯酚对中国大陆的出口价格仍属倾销价格。 4、对第三国(地区)出口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台湾地区海关数据,2004至倾销调查期,台湾地区苯酚对第三国(地区)出口基本呈下降趋势,倾销调查期台湾地区苯酚对第三国(地区)的出口较2004年减少了33.33%。倾销调查期台湾地区苯酚对第三国(地区)出口中86.55%低于同期岛内销售价格,表明低价是其对海外市场的一种通常的价格策略。而中国大陆苯酚市场需求量不断增长,倾销调查期中国大陆苯酚表观消费量达99.7万吨,较2004年增长52.59%。快速增长的中国大陆市场对海外生产商、出口商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台湾地区苯酚生产商、出口商向第三国(地区)的出口可能会转向中国大陆市场。 5、第三国(地区)对台湾地区出口苯酚的贸易限制措施 根据WTO公布的资料,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印度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苯酚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8年3月3日,印度调查机关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每吨征收137美元的反倾销税。 上述调查表明,自从2004年中国大陆对进口苯酚实施反倾销措施以来,台湾地区苯酚产能产量总体呈增长态势。倾销调查期产量和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闲置产能大幅度增加,台湾岛内苯酚市场消费呈缓慢增长态势,低于同期产能的增长速度;台湾地区苯酚对地区外市场的依赖程度增加,对中国大陆苯酚的出口数量呈大幅度增加,而一般贸易方式所占比例不断下降;台湾地区苯酚占中国大陆苯酚总进口的比重不断攀升,价格虽然略有上升,但依然为倾销价格。台湾地区苯酚对第三国(地区)的出口情况表明,低价出口是其消化剩余产能,解决地区内消费萎缩一种策略,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苯酚也受到其他国家的反倾销措施限制。如果终止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苯酚反倾销措施,其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继续。 (三)倾销调查结论 上述调查表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苯酚在倾销调查期内存在倾销。如果终止对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苯酚的反倾销措施,原产于上述国家(地区)的进口苯酚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继续。 七、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 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调查机关根据已获得的相关证据材料和信息,对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导致中国大陆产业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审查。 (一)调查期内中国大陆产业恢复情况 本案申请企业向调查机关提出,上海高桥公司和北京燕化公司同时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请求调查机关对其提供的资料按保密资料处理。调查机关接受了申请企业的保密申请,中国大陆苯酚产业相关经济指标只披露相对数。 根据原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苯酚产品对中国大陆的出口数量呈上升趋势,市场份额占中国大陆市场相当大的比重,出口价格呈明显的下降趋势。同时,由于被调查产品与中国大陆同类产品之间竞争条件相同,被调查产品的大量低价进口,造成中国大陆苯酚产业同类产品生产增长受到压制,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税前利润、投资收益率等主要经营指标恶化,市场份额下降,开工率不足,产品价格受到抑制,企业生产和经营陷入困境,亏损严重,中国大陆苯酚产业受到实质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