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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着力推进基层体制机制创新。创新体制机制是提高基层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要坚持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推进基层建设的重要内容,理顺基层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监管效能。一是积极拓展和发挥好基层工商所职能作用。要立足本地区基层工商所实际,合理确定工商所职责权限,该下放的职责要逐步下放,可依法授权的要稳妥授权,在人力资源、装备条件、业务素质允许的条件下,合理配置工商所人力资源,逐步强化工商所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工商所执法主体地位。上级机关出台各项监管政策措施,要充分考虑基层工商所的落实问题,从政策法规层面为基层履行法定职责创造良好条件。二是进一步推进工商所监管服务机制转变。要以提升整体监管服务效能、构建完整有效的基层监管网络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工商所监管方式方法创新。要根据各地不同特点,探索发挥基层工商所职能优势的方法途径,紧紧围绕地方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基层工商职能,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新观念,开拓思路,创新监管服务模式,积极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提供服务。三是建立健全县级工商局和工商所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工商所是区、县工商局的派出机构,要树立县级工商局和工商所一个整体的观念,建立健全县级工商局与工商所之间的事权分级分工制度、重大疑难问题上报制度、共同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制度、人员定期交流制度等沟通协调制度,努力建设领导有力、队伍精干、指导精准、服务优质的县级工商局和职责清晰、履职到位、执行高效、群众满意的工商所。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体制机制创新的指导。各地要在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的基础上,加强对基层工商所体制机制创新的指导,紧紧围绕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工商行政管理的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增强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协调性,把握改革的时机、重点、力度和节奏,确保基层体制机制创新在把握正确方向的基础上实现新的突破。 (二)着力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是提高基层监管执法效能、服务发展能力、消费维权水平、自身建设成效的必然要求。各地要重视研究基层规范化建设中遇到的新问题,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稳妥加以解决。要把规范基层执法监管行为作为基层规范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务求实效。要继续深入推进基层制度化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化促进规范化。特别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业务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基层工商部门适用法律精准化、程序规范化、服务标准化。要深入推进基层工商政务公开,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规范基层工作。 (三)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推进基层信息化、实现执法装备现代化,是强化基层建设的有力保障。一是加快推进基层信息化建设。要软件硬件兼顾发展,在继续改善基层信息化装备的同时,着力在网络建设、软件应用、信息共享上下功夫,以信息化促进基层监管服务现代化,实现基层业务系统化。要通过提升基层信息化建设水平,为全系统构建实时更新、动态监管的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和执法监管信息数据库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加强基层执法装备现代化建设。要针对基层监管执法需求,研究制定基层执法装备现代化建设的标准和总体规划,提高监管执法的现代化水平。三是不断推进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要拓宽思路、统筹规划、多方争取,力争用3-5年时间,解决基层工商所办公用房问题,带动基层基础建设整体提升。 (四)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基层队伍是工商事业发展的组织保证。要把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基层建设的重点工程,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一是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工商所、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全面提高基层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作风素质,努力建设一支“三个过硬”的基层工商干部队伍。二是着力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带好基层队伍,领导班子是关键。要按照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要求,选好配强基层领导班子,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基层领导班子的领导核心和模范带头作用。三是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确保每个工商所都建立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整个基层建设。四是着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深化基层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制度,健全完善基层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大力推进工商文化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基层工商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要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贯彻,扎实推动基层反腐倡廉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