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四、加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抓好国家家电产品质检中心建设、国家汽车零部件质检中心验收工作;加快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新增1-2个国家级质检中心、5-6个省级质检中心。(15分)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一、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对本省企业在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和省集中招标采购的基本药物品种实施全覆盖抽验。推进中标和未中标的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扎实做好基本药物标准提高工作。(12分) 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管档案,加强基本药物配送环节监督检查。 (二)强化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监管,完成对未中标品种的工艺处方核查工作,全面实施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开展基本药物安全形势和质量监管工作状况监测评估工作。 (三)强化基本药物监督抽验,对重点监管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实施链式抽验。 (四)加强基本药物标准提高工作的管理,配合国家局组织落实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 (五)加强基本药物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 二、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支持新药创新发展,积极促进全省医药技术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支持医药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促进医药经济较快增长。(10分) 主要措施: (一)认真落实《安徽省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细则》,加强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给予相关的政策与技术指导。 (二)搭建医药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产学研合作平台,及时发布审评认证工作规范和技术指南,为全省药品研发和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新药创新技术、安全评价、检验检测、培训指导、人才和研发信息等服务。 (三)制定安徽省生物医药产业技术路线图,为我省生物医药技术创新提供技术指导。 (四)开展生物医药产业政策、技术信息服务。 (五)开辟申报审评事项快速通道。 (六)加强对重点帮扶企业的对口服务。 (七)推进医药产业的聚集性、集群化,打造九大医药园区、三大产业集群。 (八)积极引导企业入驻医药产业园,鼓励同行兼并重组,提升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支持发展药品第三方物流,促进产业经济健康发展。 三、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协助省卫生厅,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类专项整治和示范县(街、店)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着力改善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环境。(12分) (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继续加大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整治力度。 (二)严厉打击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管理。 (三)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继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五)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督性抽检和评价性抽检。加强风险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防止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六)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指导各地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进一步做好中药材产业化牵头工作,积极配合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支持皖北地区现代中药发展。2011年中药材加工产值增加10%以上,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70万亩左右。继续打造国内有影响、省内有优势的皖北地区现代中药板块;皖北地区现代中药产业主要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皖北地区较为完整的研发、生产、使用、流通现代中药产业链。(8分) 主要措施: (一)大力实施《安徽省中药材产业化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召开全省中药材产业化工作会议,对全省“十二五”中药材产业化工作进行再动员和再部署。 (三)推进中药材加工产业化,推进中药材研发,壮大中药材生产、加工、销售和区域振兴板块规模。 (四)继续加强生产和市场的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劣中药材、饮片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五)建立完善信息服务、政策咨询、综合协调等体系,积极吸引国内外企业和资金投入中药材产业化。鼓励中药材加工企业参加中国安徽(合肥)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和安徽名优农产品绿色食品(上海)交易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