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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主动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进一步提升律师服务管理水平。围绕“示范区”、“试点省”和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法律服务行动,打造法律服务特色品牌。开展“司法鉴定诚信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管理。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覆盖率。(15分) 四、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不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和“十二五”依法治省工作纲要。突出重点对象,创新载体和形式,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基层法治单位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法治社会建设和管理水平。(15分) 省财政厅 一、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11年全省财政总收入计划2312亿元,增长12%。(20分) 二、深入实施33项民生工程。各级财政投入388.1亿元,全面完成民生工程年度工作任务。(20分) 三、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大力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继续巩固完善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在安徽试点。(15分) 四、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暨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实验区建设。加强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强化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强化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运作管理。(5分) 五、认真完成省妇儿工委实施“两纲”的有关指标任务。安排贯彻“两纲”重点难点问题专项经费,促进纲要重难点指标完成。(3分) 六、切实做好各项协办配合工作。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作用,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3分) 七、加强政府性融资平台管理。准确掌握全省各级政府性融资平台资产负债信息,探索建立风险管理机制。(4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一、全力做好扩大就业工作。认真贯彻《安徽省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各类就业援助活动,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退役军人为重点,统筹做好各类人群的就业工作。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70万人;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1000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万人;新建50个农民工创业园,培育100个农民工创业示范园。(15分) 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完善《社会保险法》和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配套政策。巩固和提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成果。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规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面推行医疗生育费用即时结算和异地就医结算,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扎实推进新农保扩大试点工作,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年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00万人(其中企业职工500万人以上)、1515万人(其中城镇居民参保900万人)、375万人、388万人(其中有农民工143万人)和370万人;第一、二批新农保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农民参保率达90%以上,养老金发放率100%;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6%以上。(15分) 三、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举办“2011年安徽·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实施省校战略合作协议。深入实施“安徽杰出人才工程”,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大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留学回归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等高层次人才科技活动经费支持力度。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流动站、专家服务基地以及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大力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工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全年组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0万人,再就业培训8万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30万人次,培训高级工5.4万人,培养新技师6000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48万人次。全面落实局省引智合作框架协议,组织实施引智项目250个,其中国家和省重点项目20个。深入开展“引智促振兴-外国专家江淮行”活动,实施“千人计划”引智配套培育等项目,建成中国国际人才市场安徽市场,开展“黄山友谊奖”评选表彰活动。(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