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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9.单位gdp能耗降低,指根据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当年每实现1万元生产总值所消耗的能源总量下降幅度相对于目标完成程度情况。 10.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指根据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当年每实现1万元生产总值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下降幅度相对于目标完成程度情况。 11.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根据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各市完成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的综合程度情况(按各占1/4权重计算)。 1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指已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且处理率达90%及以上、垃圾处理设施规范运行情况(按各占1/2权重计算)。其中垃圾处理设施规范运行依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和《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13.森林增长,包括林木绿化率和活立木蓄积量两项指标(按各占1/2权重计算)。林木绿化率指一个地区的有林地面积(含林带)、灌木林、四旁树占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活立木蓄积量指一定范围土地上全部树木蓄积的总量,包括有林地蓄积、疏林地蓄积、四旁树蓄积和散生木蓄积。 14.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指根据省政府下达的目标,各市年度内城镇累计新增就业人数减去累计自然减员人数完成目标程度情况。 15.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指根据省政府下达的目标,各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完成目标程度情况。 16.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指各市实际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占本市城镇户籍人口数的比重。 1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指各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占本市农村人口数比重。 18.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根据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的住房保障工作和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考核各市保障性住房开工率、基本建成套数(含廉租住房竣工套数)、廉租住房保障户数情况(按各占1/3权重计算)。 19.教育发展,指各市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比重、学前教育完成情况、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达标情况等5项指标综合完成程度(按各占1/5权重计算)。 20.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指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以及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等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成情况(按各占1/2权重计算)。 21.计划生育,指各市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和出生人口性别比两项指标完成情况(按各占1/2权重计算)。 附件2 2011年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事项解释 1.节能。指没有完成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 2.环境保护。指年度四项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有两项没有完成责任书规定任务;年度辖区范围内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特大环境事件或2起较大环境事件。 3.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指未在本级政府承诺的基本养老金发放期限之内发放养老金;发放基本养老金数额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存在克扣或降低标准发放养老金行为;未按国家规定时限发放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4.计划生育。指未完成年度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和统计准确率目标任务;年度综合考核被列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点管理对象;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因行政侵权引发重大恶性案件或造成恶劣影响;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严重弄虚作假或严重干扰考核评估行为的。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没有达到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的;因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而导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造成本地区治安秩序混乱的;对不安定因素或内部矛盾不及时化解,处置不力,以致发生集体上访、非法游行、聚众闹事、罢工、罢课等问题的;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特大案件或恶性事故的;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问题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存在重大治安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执法机关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提出警告、建议后,拒不整改的。 6.安全生产。指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年度内较大事故起数超过责任事故控制指标;年度内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而发生伤亡事故。 7.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指餐饮服务环节发生重大及以上食物中毒责任事故;发生二级以上药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生产、销售、使用假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致人死亡案件;发生社会舆论普遍关注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或药品安全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