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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力争装备制造业实现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0%以上。深入实施九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进一步做强做大汽车、装备、家电等制造业,加快工程机械等六大装备制造业基地项目建设,提高中高端产品比重和零部件配套能力。改造提升冶金、煤炭、建材、化工等能源原材料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煤化工和精细化工。巩固壮大纺织服装、建筑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组织实施千亿元硅产业、千亿元中药材产业规划。重点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积极推进企业联合重组。(10分) 三、深化工业节能减排。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下降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继续实施企业节能重点工程和清洁生产项目。积极推进工业循环经济试点,推广烧结脱硫、富氧助燃、资源替代、能量梯级利用等新技术新产品。淘汰钢铁、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等传统产业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开展能效对标活动,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设备租赁等方式进行节能技改。(10分) 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全年认定省级新产品300项以上;新增新产品产值200亿元以上;争取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0家以上;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推介发布高校科研成果1000项以上,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认定产学研示范企业30家;培育安徽省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10户,认定安徽省质量奖企业50户。(10分) 五、扎实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抓好技术创新重点项目实施,支持20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支持100项重点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组织开展产学研网上对接会、区域性和专题性产学研对接活动3次以上,推介发布企业重大技术需求和难题200项以上,培育10家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支持试验区新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家以上;培育5家省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10分) 六、促进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3%以上,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57%以上,新创办企业4万户。继续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全民创业,实施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工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初创企业、微小企业扶持工程,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督促和帮助各市县建立政府资助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力争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上实现突破。(10分) 七、巩固提升与民企合作水平。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的意见》,建立合作发展项目的调度管理、协调服务和跟进督查机制,力促合同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意向和协议项目早转化为合同项目。筹备举办2011年与全国知名民企合作发展会议,着力在新兴产业培育、企业改革重组、科技创新等领域形成更多合作成果。(10分) 省民委(省宗教局) 一、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改进城市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依托社区资源和平台,探索建立健全城市民族工作体制机制,适时召开城市民族工作交流会。(10分) 二、以纪念、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开展“民族歌曲颂恩情”歌曲征集、演唱和比赛活动。围绕“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组织开展“民族团结画廊赠基层”、“百张笑脸秀街屏”、“看服饰、知民俗”有奖竞猜等3项重点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15分) 三、认真落实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共同发展”提升行动,协调落实省民委委员单位扶持民族乡村27个重点项目,促进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15分) 四、全面铺开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继续推进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更新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数据库,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15分) 五、树立和谐宗教理念,广泛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对100个左右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抽查,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15分) 省公安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