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11]174号
【颁布时间】 2011-07-30
【实施时间】 2011-07-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4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借助“甘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系统工程”建设成果,加强气象多灾种监测预警与联防工程建设,努力建立多灾种综合、多部门联动、多环节应对及处置一体化的气象监测、多灾种早期预报预警系统。加强农村气象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观测,建设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系统;加强农业气象预报预测服务,建成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加强城市气象灾害综合监测,建成城市气象监测预报预测服务系统;在河东各大流域及其自然灾害多发区开展区域综合监测,建成各类自然灾害区域综合监测预报预测服务系统;在河西走廊沙尘暴多发地带和地处沙漠边缘的沙尘暴重点监测区的9个监测区各设立1个固定监测站。同时,充分利用现有气象台站与装备,采用先进探测技术、现代空间遥感技术、数值预报技术等,建成能及时向各级政府、公众提供服务的沙尘暴监测预警综合系统。开展祁连山人工增雨(雪)系统建设和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有效减少气象灾害损失。开展气候变化应对系统工程建设,提高气候变化预测和影响评估分析技术水平,为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提供科技支撑。

  --建成全省旱情、水情数据库;完成179条中小河流和65条重点山洪沟道治理任务,实施71个县市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非工程措施项目,建立和完善全省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以中东部地区为重点,建成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103座重点中小型水库防汛通信系统,为14个市州配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设置全省29座大中型水库、10条主要河流的重点河段、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洪水风险图标志;建设全省旱情和53座中小型水库水雨情测报监测系统及33座中小型水库下游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抗旱预案,同时完成22个大型灌区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完成5个重点防洪城市、15座大中型水库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建立应急调度机制,在各县市区建成较为完善的抗旱服务网络。

  --进一步加强市州及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监测能力建设,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群测群防体系,形成覆盖全省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继续加强和完善重点地区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灾害专项监测,建立地质灾害区域性监测网络。建立完善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数据库,通过实时监测和宏观巡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在兰州、陇南、天水、甘南、临夏、定西、庆阳、平凉、白银等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建设地质灾害预警示范区和专业监测点;在各市州及县市区建设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平台,初步建成覆盖全省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加强对重点林区火灾监测能力建设,适当新增森林火险监测站和森林火险因子采集站,实现林火瞭望覆盖率达到70%以上,并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新建草原防火监测站1个、中继站1个、瞭望台监测点10个,初步建成覆盖全省的草原防火预警网络体系。

  --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动物防疫机构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县级以上动物疫情网络化传输系统建设,完成乡镇兽医站动物疫情网络化传输系统建设。健全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中毒、植物疫情、植物病虫害和意外辐射等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逐步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定期发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主要饮用水源地实现水质安全预警监测。建立全省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力争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90%,应急网络覆盖面达到100%,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全面提高市、县、乡三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力争药品不良反应年报告率低于200份/百万人口。

  2.加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系统建设。

  依托全省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整合各部门预测预警信息,逐步健全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实现多灾种、跨领域的预警信息汇总、分析和研判。建立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综合系统,实现对暴雨、洪涝、干旱、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沙尘暴等灾害的综合预警。在硬件和软件方面着力提高灾害威胁区群众预警信息接收能力。建立各类社会安全事件情报信息汇总、研判机制,实现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预警信息共享。拓展生活必需品价格异常波动、能源安全和粮食安全等预警系统功能,提高预警能力。加强人防警报报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快捷、高效的功能优势,确保各类应急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加强偏远风险地区广播、电视、警报器、宣传车、手机短信等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加强城市广场、车站、体育场馆和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预警信息发布设施建设;完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的信息发布体系,建立应急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建立证券经营机构、期货经营机构和上市公司突发风险的预警系统。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