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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发[2011]26号
【颁布时间】 2011-08-05
【实施时间】 2011-08-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8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2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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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按照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就近安置与外迁安置相结合以及解决好长远生计的原则,对地质灾害体规模较大而受威胁对象相对较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让搬迁的措施,全力解除广大农村分散农户地质灾害隐患威胁。

  

  --强化地质灾害预防避让。大力推广地质灾害预防避让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确保强降雨来临前,群众能够提前避让至安全场所,实现由临灾避险向预防避让的转变,掌握防灾主动权。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全面加强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增添通讯设备和必要的专业仪器等抢险救灾工具设备,全面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能力。

  

  专栏15 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任务

  

  ◇全面开展39个极重、重灾县(市、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强化1.3万处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工作,开展5000余处地质灾害隐患的专业监测预警,建立重点地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示范区。

  

  ◇对1000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实施工程治理,开展1500处地质灾害应急排危除险和1万户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开展500个地质灾害预防避让应急避灾场所建设,加强省级、8个市(州)和39个极重、重灾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

  

第四节 防灾减灾


  

  

  --提高公众应对灾害能力。推进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建设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网络平台,开发防灾减灾系列科普教育产品,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开展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切实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加强灾害应急社会动员能力建设,建立应急动员和救灾协同联动机制,全面促进城乡社区综合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加强应急系统建设。建立救灾应急通讯、信息、辅助决策和调度平台,完善灾情信息网络和综合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指挥系统。建设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和减灾能力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风险图和区划图。健全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及调配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县及县以下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覆盖面广、有灾能避、平灾结合的应急避难场所网络。

  

  --进一步提高防洪能力。加快治理灾区洪涝灾害易发的河流、河段以及老化失修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病险水库。加强河道清障疏浚以及防洪工程、护岸工程建设,对严重威胁乡镇、人员集中居住地、大型工矿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的山洪沟进行综合治理。加强防汛预警指挥能力,构建安全可靠的防洪减灾体系。

  

  专栏16 防灾减灾设施重点建设项目

  

  ◇开展一批山洪沟治理,完善县级防汛指挥系统建设,建设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第七章 社会事业及社会建设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和社会建设。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软件配套,培养壮大专业人才队伍,提高各类事业机构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满足灾区群众多层次的公共服务需求。

  

第一节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服务能力提升。优化布局,合理配置资源,完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政府对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广播影视等社会事业机构运行、维护经费的投入,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的基本运行支出,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基本满足灾区群众公共服务需要。

  

  教育。进一步加快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发展,提高灾区学校班级多媒体教学系统拥有率和多媒体设备使用率,提高中小学每100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实施地震灾区数字校园标准化建设工程,建立远程教育培训平台,加强校园信息化管理。做好灾区高完中理科教学仪器的补充完善和新增通用技术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强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完善特殊教育发展工程,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进一步完善灾区高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和服务社会经济的能力。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计划,继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两免一补”政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和高中学生助学金资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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