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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发[2011]26号
【颁布时间】 2011-08-05
【实施时间】 2011-08-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8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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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栏7 服务业

  

  ◇打造区域性物流基地和物流园区,建设一批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大宗物资集散交易市场和仓储配送中心。

  

  ◇实施社区“双进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一批县城商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综合服务中心、村连锁店、便民服务网点。

  

  ◇建设一批社区服务工程。

  

第二节 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着眼长远,把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放在重要位置,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升级发展。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四川试点,搭建自主创新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一批国家及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大力支持成都、德阳等创新型城市和绵阳科技城发展。

  

  --推动资源有序开发。科学制定天然气、油砂、矿产、有色、水电、锂等优势资源综合开发方案,加强政策引导,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支持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地区实施资源精深加工项目,支持优势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延长资源开发加工产业链条,提高资源开发综合利用效益。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广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有色、化工、机械、食品饮料、农副产品加工、建材、装饰等传统产业,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推进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重点在有色、化工等领域实施一批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运用市场机制和政策导向,分地区、有重点、分步骤推进灾区红砖、小矿山、立窑水泥等落后产能淘汰,为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腾出国土空间和环境容量,努力构建绿色发展格局。

  

  --培育壮大产业集群。以电子信息、重大技术装备、民用航空、新材料、农产品深加工等为重点,加快培育以优势骨干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配套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增强大企业大集团综合竞争实力,重点加强自主创新、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建设。支持大企业大集团与中小企业形成技术、配套生产、产业联盟。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扶持劳动密集型、科技型、出口创汇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农产品加工型及社会服务型中小企业发展。

  

第三节 加强产业园区建设


  

  

  按照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确定的分区布局,把产业园区建设摆在工业化、城镇化联动推进的突出位置,继续推进生产力布局调整,推动产业集聚,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构建布局合理、各具特色、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发展格局,使产业园区成为城镇空间拓展和经济发展的增长点。

  

  --推动产业布局调整。支持和推动产业向适宜重建区的园区集中,以产业园区为主体,推进成德绵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产业带建设。加强龙门山适度重建区和生态重建区旅游文化、生态农牧业等特色产业扶持,打造全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国家级精品旅游示范区。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资源环境可承载的要求,在资源富集地区适度规划建设特色产业园区。严格按照区域环境承载力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继续有序推进不符合区域主体功能的产业转移,妥善做好不符合资源环境条件的企业关停、迁建工作。

  

  --加强产业园区建设。用好用足国家支持灾区新设开发区和西部大开发等政策,按照“积极发展、扩区建园、提高办园水平”的要求,大力发展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新设为省级开发区,推进现有省级开发区扩区和调区,鼓励发展“飞地”园区,支持地区之间合作共建产业园区。提高开发区的发展水平,支持发展条件好的产业园区拓展综合服务功能,培育一批国家级开发区。加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将园区建设成为承接产业转移、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平台。

  

  --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把产业园区作为承接产业转移、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重要载体,引导产业和项目向园区集聚。发挥产业园区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引进和培育一批带动作用强的重大产业项目和龙头企业,引导关联配套中小企业向园区集聚,提升产业配套能力。

  

  专栏8 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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