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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发[2011]26号
【颁布时间】 2011-08-05
【实施时间】 2011-08-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8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接上页]


  --国家继续给予地震灾区支持。国家将灾区发展振兴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规划,将继续在财政、税收、金融、投资、土地、产业、扶贫开发等政策上给予支持,为灾区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机遇,着力巩固和发展灾后恢复重建成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自强奋进,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地震灾区发展振兴新局面,建设幸福和谐新家园。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与“十二五”规划紧密衔接,着力解决影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紧迫、最突出的问题,超前谋划、着眼长远、面向未来,提高灾区自我发展能力。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考虑灾区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基础及潜力和社会人文等因素,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科学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和发展方向,走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

  

  --市场主导、合作开发。运用市场机制,创新投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东部和援建省(市)的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发挥长期合作机制作用,切实抓好对口合作园区建设,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灾区加快发展。

  

  --自力更生、争取支持。继续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争取国家给予大力支持,共同推进灾区发展振兴。

  

第三节 发展导向


  

  

  按照重建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布局和发展导向,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和发挥比较优势,有序推进灾区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和城乡建设,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协调发展格局。

  

  龙门山山前平原和与龙门山山脉接壤的浅丘地区,是成德绵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创造和扩大就业作为中心任务,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要加快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实施城乡统筹、三化联动,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辐射带动能力和就业吸纳能力,吸纳适度重建区、生态重建区人口转移,促进人口和经济集聚。

  

  龙门山山后高原地区和山中峡谷地带,要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的原则,把地质灾害防治、生态功能修复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放在首要位置,确保居民安居乐业和灾区可持续发展;突出抓好扶贫攻坚,把扶贫开发与生态移民、特色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促进民族地区、贫困山区跨越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牧业和旅游等特色产业,有序推进特色资源开发;加强县城和重点城镇建设,完善功能,体现特色,合理集聚人口;根据灾害隐患评估,调整居民点布局,对地质灾害隐患严重的居民点实施避让迁建。

  

  龙门山地震断裂带核心区域和高山地区以及重建规划确定的其他生态重建区,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加强生态功能区功能修复和自然文化资源、珍贵动植物资源保护。

  

第四节 主要目标


  

  

  在巩固和发展灾后恢复重建成果的基础上,用5年时间,基本建成人民安居乐业、城乡共同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新家园,促进灾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振兴,为灾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发展速度高于全省。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大幅增加。

  

  --产业结构优于灾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效明显,产业结构优于灾前水平。现代农牧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的比重和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进一步提高。

  

  --灾区群众充分就业。群众就业渠道更多,就业稳定性更强,全面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幅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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