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11]77号
【颁布时间】 2011-11-21
【实施时间】 2011-11-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5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2.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资源,加快建设全省集中式数据管理中心和地级以上市数据中心,开发应用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系统,形成覆盖全省、联通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立完善以社会保障“一卡通”为核心、以就业服务信息为基础的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险、人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促进城乡各类社会保险、人力资源管理业务协同办理;建立统一的跨地区信息交换与结算平台,支撑各项跨地区业务开展;完善联网数据采集系统、基金监督应用系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提升各类监管、服务、决策能力;依托数据中心和网络,搭建省内公共服务信息转接平台,逐步形成“一地访问、全省服务”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3.加快完善公共服务工作机制。以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人才交流、社会保险经办、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为重点,整合各项服务资源,明确职能职责,简化服务程序,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形成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4.切实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统计报表制度,着力调整和完善统计指标体系,积极运用现代手段开展统计工作,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可靠数据。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促进统计数据资源共享。建立和完善主要指标监测预警机制,监测分析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变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和问题。

  

  四、重大工程项目

  

  根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一批基础性、全局性和示范性强的重大项目,夯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基础。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1.人力资源市场。建成集数据化、规模化、现代化于一体的省级人力资源市场,拟设立综合服务大厅、泛珠三角人力资源合作交流中心、省人力资源招聘市场、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网点等10个功能区,提供“一站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2.百县千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全省各县(市、区)和街道(乡镇)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作为全省集中式信息管理系统的终端载体,就近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就业、社会保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劳动保障监察和信访等公共服务。

  

  3.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以广东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专区为基础平台,牵头打造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以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网络为依托,建立全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网上服务专区,实现部门之间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和网上受理、网上办事,打造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以推进博士后公寓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改善高层次人才生活居住条件。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程。

  

  集中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及容灾中心项目。建设覆盖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经办机构和服务网点的信息网络系统和全省统一的容灾中心,集中处理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和业务信息、集中管理和存储全省社会保险业务电子影像化档案。在省和21个地级以上市实现信息互联的基础上,开发全省就业景气预测监测系统、企业工资支付监控系统和全省集中式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省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

  

  (三)公共就业培训基地建设工程。

  

  1.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区。以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为主阵地,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每个市建立1个以上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每个县(市、区)和街道(乡镇)建设1个以上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形成覆盖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的转移就业培训网络,创建一批全国和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

  

  2.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区每个市建设1个以上国家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其他地区每个市建设1个以上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力争全省每个县(市、区)建设至少1个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全省每年培养200名创业培训师资,逐步构建覆盖城乡创业者的公共服务平台。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