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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11]77号
【颁布时间】 2011-11-21
【实施时间】 2011-11-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5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1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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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重点建设30个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7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30个技能大师工作站(室),形成集高技能人才实训、技能评价鉴定、师资培养、职业标准开发、职业技能竞赛和高技能成果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并争取有2-3个基地列入国家级基地。

  

  (四)人力资源开发基地建设工程。

  

  1.广东省技工教育示范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以省轻工业高级技工学校、省机械高级技工学校为依托,建设广东省技工教育示范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成集技工教育、技能培训、技能水平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远程职业培训网和全省继续教育信息共享平台于一体的省级技工教育和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可容纳全日制技工学校学生3万人,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每年1万人次,具备承办国家级及国际交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条件。

  

  2省市共建技工教育示范项目。在韶关市原有技工教育资源的基础上,省市共建5所超万人的技工院校;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合作办学,在惠州市新建1所具有国际水平的技师学院,使韶关和惠州成为全省现代技能人才储备基地和现代技工教育体系改革示范区。

  

  3.广东省国际职业技能竞赛基地。以1所优质技工院校为依托,建设面向国际的示范性技能竞赛综合基地,承担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强化培训、裁判培训、技术技能开发等各项任务,打造培养、引进和发掘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平台。

  

  (五)职业能力开发评价建设工程。

  

  国家级职业能力开发评价示范基地。将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南海基地建成集广东工业设计培训学院(香港知专设计学院合作院校)、国家级职业能力开发评价示范基地、广东职业发展研究中心、职业能力开发评价技术研发推广中心、现代职业能力训练中心、职业能力建设合作交流展示中心、职业技能竞赛中心和职业能力开发评价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于一体的全国一流职业能力开发评价示范基地。

  

  (六)工伤康复基地建设工程。

  

  省部共建国家级工伤康复基地。依托省工伤康复中心,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建国家级工伤康复基地。

  

  以上涉及基本建设项目的,需按程序研究论证批准后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本规划实施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要把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订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落实各项相关目标任务。

  

  (二)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体系建设。

  

  推动修订《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实施办法》、《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完善劳动标准、劳动关系调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预防与康复以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配套的地方立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规章。加强法规规章清理,积极推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经办、劳务派遣的法制化进程。完善立法起草和规范性文件制订工作机制,建立立法起草专家库,实行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分析制度、行政复议后续跟踪制度、行政复议报告制度,提升行政复议效能。创新普法手段,建立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普法基地,大力推行全省用人单位劳资人员法制教育统一登记制度,制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普遍建立法制工作联系点,加强与用人单位、科研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的沟通联系。完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宣传力度。

  

  加强舆情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大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实施规划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维护权益意识,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大力宣传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宣传表彰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发挥榜样的示范效应和激励作用,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国际交流和对外宣传,在人员培训、项目合作和学术研究等领域拓宽对外合作交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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