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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11]77号
【颁布时间】 2011-11-21
【实施时间】 2011-11-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5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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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完善劳动关系制度,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和劳动人事仲裁调解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逐步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体现人文关怀、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1.加强人文关怀。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完善及时介入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办法,推进劳动标准体系建设,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加强劳动关系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引导企业改善用工环境,提升管理水平,努力使职工实现体面劳动、尊严生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强职工心理疏导,逐步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体现人文关怀,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2.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切实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指导,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以企业集体协商为主体,以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为重点,努力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

  

  3.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体系建设。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预防,建立健全多层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注重发挥企业、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将争议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发挥仲裁调节劳动人事关系的导向功能,加快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人员专业化、办案标准化、运作规范化、工作信息化”建设。

  

  4.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建设。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法规政策体系,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标准化、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健全企业工资支付监控系统,及时预警和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建立完善粤港澳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协作机制,积极开展执法培训和交流合作。

  

  

专栏6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1.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为契机,通过开展和谐行业、和谐工业园区、和谐村镇(社区)等不同层次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全面实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逐步将我省创建成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工程。在全省普遍建立有专门仲裁工作人员、专门办公场地、专门经费保障,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仲裁院。

3.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工程。建设集视、听、指挥为一体的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指挥中心,逐步推开“两网化”管理体制,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用工监控网,建立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监察执法平台。



  5.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初次信访的立案率和办结率。加强督查督办,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强化信访部门建设,保障信访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的落实。

  

  (七)提高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

  

  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以提高农民工幸福指数为目标,完善农民工工作政策措施,提升农民工综合服务管理水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融入城镇。

  

  1.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带动作用,加强珠江三角洲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对口劳务帮扶和劳务对接,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将农民工技能培训与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开展针对性培训,创建培训基地,加强培训监管,打造培训品牌,提高培训质量。

  

  

专栏7 农民工就业创业扶持计划

1.南粤春暖行动。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为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推荐就业服务,开展“一对一”就业援助,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2.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农民工培训政策,统筹培训资金管理,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模式,扩大培训规模,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重点培养技能适用型和技术熟练型农民工。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能力。

3.农民工创业工程。着力推进各种形式的创业,开辟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发展家庭服务业,多渠道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2.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加快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和省内转移办法,实现省内省际顺畅转移。以非公有制经济为重点,着力提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预防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妥善解决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

  

  3.构建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体系。加快建立覆盖农民工的普惠公共服务制度,推动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向基层延伸,推进城乡劳动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和落实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的配套政策,为农民工提供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社会保险、健康计生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八)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以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核心,以基层为重点,着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统一、高效、安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1.加快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统筹城乡就业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通过有效整合资源,逐步建立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村(居)五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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