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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11]77号
【颁布时间】 2011-11-21
【实施时间】 2011-11-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5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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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保障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等利益问题,使全体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体面劳动,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围绕增进民生福祉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2.人才优先,高端引领。全面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确立人才优先发展布局,实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和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步伐,着力优化人才结构,创新人才发展模式,提升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3.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把握好改革的方向、时机和节奏,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先行先试,突破深层次制度障碍,不断破解影响民生福祉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4.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和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目标要求,既要着力落实好重点人群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权利,着力抓好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又要注重打破身份分割、地区分割和行业分割,统筹推进全社会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收入分配的统一协调发展。

  

  5.增强能力,优化服务。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化进程,提高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水平,实现便利、高效、优质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需求。

  

  (三)发展目标。

  

  1.城乡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劳动者素质明显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改善,失业风险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和就业援助普惠化全面推进。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万人,其中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250万人,非农就业比例达到76%。

  

  2.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覆盖,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逐步融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区域间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和待遇差距不断缩小。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770万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2000元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00万人,其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00万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0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300万人,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75%左右;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00万人、3000万人、2065万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80%.

  

  3.高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全面推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适应广东现代产业体系需要,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教育培训与职业能力评价体系初步建成。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950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达到550万人,高技能人才达到40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28%),农村实用人才达到150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为10∶38∶52。

  

  4.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劳动者积极性进一步发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面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更加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年均提高13%以上,绝大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以上。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调控和监管更加有力,不合理的工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健全。

  

  5.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就业者实现体面劳动。劳动关系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取得更大成效,规范有序、公正均衡、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逐步形成。劳动保障监察更加有力,用人单位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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