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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闽质监办[2011]615号
【颁布时间】 2011-12-07
【实施时间】 2011-1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0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二五” 规划》的通知

  (闽质监办[2011]615号)


  

  各设区市质监局,省局各直属单位,省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二五” 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二五” 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福建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动员和组织全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质量技术监督职能,推动质监事业高标准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依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国家质检总局《“十二五”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专项规划》,在总结“十一五”期间我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全面分析当前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二五”期间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十二五”时期质量技术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质监部门加快事业发展,壮大自身实力的关键时期。新的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新的形势,希望与压力同在。

  (一)海西战略的新定位为质监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平台

  2009年5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海西发展战略从地方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使福建获得一次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出台《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赋予福建先行先试的特殊政策,为福建质监事业发展创造了新的有利条件。福建省委八届九次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都对福建跨越发展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好”字优先,能快则快,力争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赶超东部地区平均水平。福建质监事业发展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二)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为质监事业发展创造了新的条件

  “十二五”是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的重要时期。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项目带动及与央企对接等重大举措,对加快国家(省)质检中心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省委、省政府实施品牌带动、促进质量强省活动,为质监事业拓展了新的作为空间。企业联盟、农业合作社等新的组织形式的涌现,为广大中小企业强化标准、计量等基础工作提供了平台。节能减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对质监部门的技术保障和行政执法提出了新课题。

  (三)先行先试的新优势为质监事业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

  我省充分利用闽台“五缘”优势,建设两岸交流沟通平台,推动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2009年12月22日海协会与海基会第四次会谈签署《海峡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协议》和《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使两岸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工作的务实合作走向制度化的轨道,这些都为福建质监系统充分发挥闽台互补优势,实现合作共赢发展提供了良机。

  (四)社会转型的新课题为质监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

  当前,我省经济总量、产业规模不够大,质量总体水平还不够高,产品质量竞争力还不够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水平的任务繁重而艰巨。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中,因诚信缺失导致的质量违法行为在我省时有发生,假冒伪劣产品屡禁屡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维护质量安全责任重大。面对这些问题和挑战,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忧患意识,准确把握质监事业发展规律,不断提高质监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有效性,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齐心协力,开创质监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十二五”时期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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