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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继续实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的“绿色通道”。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完善资助政策。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6.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完善由教育、财政、统计部门共同向社会发布教育投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年度公告制度。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在高等学校设立总会计师职务,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大额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监督。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建立高校贷款审核备案制度和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各项政策,认真推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教。 1.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全面贯彻依法治教工作方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实施性法规,适时修订或制定学前教育、终身教育、教育督导等其他方面的法规规章。逐步形成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配套,符合四川实际的地方教育法规体系。 2.加大依法治教力度。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强化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教育事业、保障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规范教育行政审批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依法治教。规范和完善监督机制,推行问责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行为。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加快依法治校进程。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立和完善符合法律法规的学校章程和制度,健全学校的依法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建立符合法治原则的学校内部申诉、调解和救济制度,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依法保障师生的各项权利得到落实。开展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坚持和完善公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保障民办高校依法自主管理学校。加强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设置学校内部机构和岗位,全面推行教师聘用(聘任)制。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制定科学、有效的教师考评办法和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努力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增强师生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4.健全督导评估制度。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增强行使督导职能的权威性、独立性。加强专兼职督学队伍建设,健全督学聘任管理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对中等及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开展对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建立督导评估结果公示、公报、反馈和限期整改制度。严格落实问责制。主动接受和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 5.维护教育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 建设,健全机构,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落实维护高校稳定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化解机制、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构建政府依法管理、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行业自律和协会监督相结合的民办学校管理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继续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努力改善学校安全设施,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教育进教学计划、进课堂、进教材工作,增强学生安全防范、自救逃生意识和能力,提高学生法律意识。继续开展安全管理专项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稳定管理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构建以校方责任保险、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的教育风险管理服务保障体系。积极推进警务进校园工作,提升校园治安管理水平。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学校与相关部门和社区的合作。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联动保护体系,为青少年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环境,有效预防未成年学生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