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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1]86号
【颁布时间】 2011-12-19
【实施时间】 2011-12-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8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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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目标任务是: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成加固重建中小学校舍1227万平方米(含加固760万平方米,重建467万平方米);与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初中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和学校布局调整等相结合,切实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实现校舍、师资、设备、图书等资源均衡配置,逐步达到国家基本标准。

  ▲ 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

  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目标任务是:实施县镇学校扩容改造。每县重点支持1-2所县镇学校新建或改扩建,推动县镇学校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小学和初中均为每班50人),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实施农村薄弱学校及附属设施建设。集中支持县以下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新建或改扩建,逐步解决学校“大通铺问题”;重点支持县以下农村薄弱学校食堂、厕所、饮用水等其他附属生活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学校饮食卫生等生活条件。▲ 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

  探索政府主导、学校和全社会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制度建设。开展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试点,形成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效机制。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的地方课程教材体系。开展普通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实施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实验项目。探索建立教育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和评估制度。

  ▲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

  抓好“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成都市“深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促进‘全域成都’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改革试点项目。推进省级试点县(市)改革试点,着力形成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保障制度和政策支持体系,并结合各地实际,使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在条件改善、队伍建设、管理水平、质量提升、扶弱助学等方面实现较大发展,成为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先导区、素质教育示范区、规范办学样板区,为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推进普通高中教育稳步发展。

  1.统筹高中教育资源,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稳定普通高中规模,做强中等职业教育,促进两类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2.优化配置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根据人口分布情况和实际需要,合理设置普通高中学校。新设置的普通高中应设置在县镇、城区。进一步完善城乡高中办学条件,促进农村薄弱高中建设,全面改善农村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充分发挥示范高中的示范、辐射作用,努力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鼓励民办高中教育发展。

  3.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办学,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育内容,探索普职整合的办学模式,通过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着力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展特色高中创建活动,力争建设 200所特色高中,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需要。开展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试点,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

  4.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改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强化中考政策导向,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制度,探索多样化的普通高中招生方式。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加强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管理的制度和机制建设,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发展性评价体系,优化对学生、教师及学校的评价内容及方式。从 2013年起实施与高中新课程改革相衔接的高考改革方案,探索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具体方式。禁止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禁止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奖惩。实行普通高中学籍电子化管理。

  专栏5 拔尖创新人才基地建设改革试点

  组织部分中学实施“建立拔尖人才培养基地”国家改革试点项目。从办学机制、学生选拔、课程实施、培养模式、考试评价等多方面入手,创设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个性化发展的环境和条件,探索和总结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机制、有效途径和办法,培养具有创新潜能的出类拔萃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为四川省基础教育特别是普通高中阶段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探索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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