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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发[2012]8号
【颁布时间】 2012-01-31
【实施时间】 2012-01-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9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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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十一五”时期本市市对区县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略)

  

  图4“十一五”时期本市政府采购情况(略)

  

  (五)财政监管体系不断完善,财政经济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从构建统一管理平台等方面入手,着力规范完善罚没收入管理;累计取消和停征3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面达50%;认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不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全面清理规范本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着力健全动态监管机制;逐步将财政信息公开范围从机构职能、财政政策、审批和办事流程等职能事项拓展扩大到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非税收入、专项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等领域,初步建立比较规范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

  

  二、本市“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和发展的发展环境、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发展环境

  

  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十二五”时期我国和上海的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是经济社会发展也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从国际看,全球发展正步入后金融危机时代。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竞争更加激烈,能源资源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国际环境更趋复杂,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多。从国内看,我国发展正进入工业化中后期。原来相对充裕的人力、资源、土地等供给趋于紧张,物价上涨压力加大,内需与外需、投资与消费的结构性失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较多,传统经济发展模式难以为继。从本市看,上海发展正进入转型发展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如本市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仍不稳固,财政收入结构还不够合理,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难度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的基数大、增支因素多、刚性强,收支平衡的难度进一步增大;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异仍然较大,对民生的财政保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财政管理仍较粗放,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先行先试、聚焦突破,深入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财政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政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实施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拓展和充分发挥财政在促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在财政科学发展的道路上迈出新的步伐,为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作出新的贡献。

  

  (三)基本原则

  

  加大理念、体制、制度、政策和管理的创新力度,切实把“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财政改革的各个领域和全过程、体现到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财政政策的各个方面,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1.明确定位,有进有退。坚持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科学界定财政支出范围。凡属于社会公共需要范围的事项,而市场机制又无法解决或解决不好的领域,公共财政应积极介入;凡不属于社会公共需要范围的事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经营性、竞争性领域,公共财政应尽快退出。

  

  2.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财政政策的制定、财政预算的安排,既要考虑满足现实需要,又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财政承受能力,充分体现财政年度之间平衡、福利代际之间公平的要求,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一步整合财政资源,集中财力办大事,将财政政策支持和财力优先保障的重点更多地向推进实施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国家战略倾斜,向支持改革创新倾斜,向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倾斜。

  

  4.依法理财,公开透明。政府的所有财政活动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法定程序办理,加快实现财政管理和财政资金分配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政府预算涵盖政府全部收支,切实做到规范统一、完整联动、透明公开。

  

  5.协同理财,合力推进。牢固树立协同理财的理念,建立健全政府预算责任制度,规范和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加快完善协同理财机制,不断增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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