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5.拓展融资担保资金的乘数放大功能。在市与区县两级财政通过每年不断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规模,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的同时,综合运用奖励补助、风险补偿等方式,鼓励、引导商业银行和社会资金投向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 专栏2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情况 为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的“担保难、融资难”问题,着力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加快发展,本市从1999年开始,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通过市与区县联动,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和运行机制。截至“十一五”时期末,市与区县两级财政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总量达到23亿元,担保项目达到15807项,担保贷款额达到431.4亿元,有效地缓解了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 (二)加快完善市与区县财力分配体系。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在中央对地方、市对区县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保持基本稳定,市与区县两级财政收入和财力比重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推进以“税收属地征管、地方税收分享”为主要内容的市与区县财税管理体制改革。 1.优化财政分配体制,促进区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适当提高与服务业和制造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税种收入中区县财政的分享比例,适当降低与土地、房产直接相关的税种收入中区县财政的分享比例;调整优化土地出让金收入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分配办法;进一步从财政体制上引导区县根据区域发展功能定位,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减少对房地产发展的依赖,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增强体制导向功能,促进市与区县经济联动发展。在对部分与区县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市级集中税收征管企业实施税收属地征管和税收委托征管的同时,建立区县对属市级集中税收征管企业和市级税收委托征管企业的部分财力分享机制,并进一步完善财政超收激励办法,推动区域资源整合、产业集聚和能级提升,加快建立和形成市与区县经济联动发展、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内在动力机制。 3.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综合运用“转移支付”、“结算补助”和“支出补助”等多种补助方式,逐步增加市对区县财政转移支付总量,创新、优化和完善教育、城市维护、生态补偿和新一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办法,并综合考虑常住人口、区域面积等多种因素,调整完善转移支付分配系数设置;将市对区县转移支付类别从原来的一般性、体制性、专项三大类,调整为一般性和专项两大类,并在一般性转移支付类下设均衡性转移支付和体制性转移支付两个子类;科学设置、合理搭配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将财政转移支付的重点进一步向郊区、人口导入地区和财力困难区县倾斜。 (三)加快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围绕增强政府综合预算的整体合力,在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的同时,进一步健全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办法,加快建立由“四本预算”组成,有机衔接、相互联动、完整透明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1.进一步深化“四本预算”改革。按照政府预算各自的功能和定位,进一步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内容,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逐步扩大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比例调整机制;推动区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政策,科学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报范围,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管理,加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2.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在推进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开展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方式改革,科学界定财政支出范围;在本市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并在预算管理上试行“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审计评估、信息公开”的预算管理办法;完善定员定额与实物费用定额相结合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加强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项目库建设和项目支出零基预算管理,加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制度实施力度;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改革,推进实现预算编制与财政性结余资金、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表报送制度,逐步将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报表和部门财政决算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对全部预算单位实施部门决算批复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