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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 儿童与社会环境。 主要目标: 1.尊重儿童、保护儿童,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伤害。 2.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3.为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净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4.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图书和影视作品中不良信息的影响。 5.培养儿童阅读习惯,增加儿童阅读时间和阅读量。 6.增加县、乡两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坚持公益性,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每个街道和乡(镇)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的儿童工作者。 7.发展社区儿童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处儿童活动场所。 8.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9.为儿童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10.适应城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发挥家长学校功能,提高家长学校办学质量。 11.提升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素质,提高儿童家长家庭教育水平。 策略措施: 1.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 2.保障儿童的参与和表达权利。决定有关儿童的重大事项,吸收并听取儿童意见。增加儿童的社会实践机会,鼓励儿童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事务和公益活动,提高儿童的社会参与能力。 3.增强儿童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儿童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鼓励儿童积极参与环保宣传和环保活动,引导儿童践行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 4.为儿童创造积极向上的文化环境。各类媒体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鼓励创作优秀儿童图书、影视、歌曲、童谣、舞蹈、戏剧、动漫、游戏等作品,宣传积极向上的儿童形象,丰富儿童精神文化生活。规范文化市场管理,打击非法出版物,减少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对儿童身心健康的损害。 5.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商业性活动。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禁止母乳代用品的广告宣传,规范与儿童有关的产品(服务)广告及烟酒广告播出。规范和限制儿童参加商业性演出和活动。 6.为儿童健康上网创造条件。采取有效的防控和监管措施,防止网络中不良信息对儿童的伤害。加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打击和治理,加大打击黑网吧的力度,网吧严格实行实名制消费,防止儿童进入网吧。家庭和学校加强对儿童上网的引导,防止儿童沉迷网络。 7.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贯彻执行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的相关措施,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在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进行巡逻。校园附近设交通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加强对校园周边商业网点和经营场所的监管,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禁设网吧、游戏厅、娱乐场所。 8.为儿童阅读图书创造条件。增加社区图书馆的数量,公共图书馆设儿童阅览室或图书角,有条件的县(区)建儿童图书馆。“农家书屋”配备一定数量的儿童图书。广泛开展图书阅读活动,鼓励和引导儿童主动读书。 9.加大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将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增加彩票公益金对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的投入,加大对农村地区儿童活动设施、场所建设和运行的扶持力度。规范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的管理,各类文化、科技、体育等公益设施和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 10.强化城乡社区儿童服务功能。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工作运行机制,利用社区资源,动员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机构和社会团体、志愿者参与儿童保护。整合社区资源建设儿童活动场所,为儿童及家庭提供服务。 11.为儿童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预防和制止家庭虐待、忽视和暴力等事件的发生。 12.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普遍建立各级家庭教育指导机构,90%的城市社区和80%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建立家庭教育从业人员培训和指导服务机构准入等制度,培养合格的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加大公共财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