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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发改农经[2012]1618号
【颁布时间】 2012-06-06
【实施时间】 2012-06-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0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水利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接上页]
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全面实施全国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争取到2015年基本完成全国251处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任务。优先安排工程改造效益明显和粮食主产区等重点地区的项目,统筹考虑泵站改造和区域内灌排配套工程建设,促进工程发挥整体效益。加强重点涝区治理,完善灌排体系。适时研究启动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工作。

  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结合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实施,外延发展与内涵挖潜相结合,到2015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0万亩。在三江平原、长江流域等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新建一批灌区;在黄淮海地区加快南水北调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建设,通过水源置换退还挤占的农业用水,恢复部分有效灌溉面积;在西南盆地、平坝水源条件丰沛地区,结合新建水源工程配套发展一批中小灌区。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优先安排产粮大县和农业大县,加强灌区田间灌排设施配套,注重工程建设与农艺、农机、生物、化学等措施的结合,加强灌溉与排水、骨干与田间的工程配套。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通过政府增加补助、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奖补结合等多种方式,引导和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因地制宜兴建中小型水利设施,支持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

  强化农业节水。把节水灌溉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和重大战略来抓,因地制宜大力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微灌、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采用地膜覆盖、深松深耕、保护性耕作等技术,积极发展旱作农业。推动农业节水增效技术的综合集成和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优先推进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建设,争取5年内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00万亩,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以上。稳步发展牧区水利,建设节水高效灌溉饲草料地。

  专栏2:“十二五”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指标构成

  

序号

工程类别

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万亩)

备注

新建灌区

1500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

1900

 

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

1400

 

其它农田水利工程

700

泵站更新改造、中小型水源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



  

  注:一至四项合计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5500万亩,计入因水源条件变化、工程老化失修和建设占地等因素减少的灌溉面积,“十二五”预计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0万亩。

  (二)着力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

  大江大河大湖治理。进一步治理淮河,继续加强长江、黄河、珠江、太湖、洞庭湖、鄱阳湖等大江大河大湖治理,积极推进重要河口整治。加快重点平原涝区治理,加强城市排涝设施改造和建设。完成四川亭子口、江西峡江、河南河口村、内蒙古海渤湾、广东乐昌峡等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适时开工建设一批防洪重点工程。加快使用频繁、防洪作用突出的蓄滞洪区建设,引导和鼓励居民迁出蓄滞洪区,使重度风险区内的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海堤建设和跨界河流整治。

  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尊重自然规律,统筹协

  调上下游、干支流、区域和流域的关系,合理确定治理范围、措施、建设规模和标准,对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有防洪任务的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加大治理力度,优先安排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河流及河段,加固堤岸,清淤疏浚,使治理河段基本达到国家防洪标准。巩固水库除险加固成果,加快推进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完成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统筹安排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山洪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全面查清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尽快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建成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对重点防治区中灾害风险较高、居民集中且有治理条件的地区逐步开展治理。对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区,加快实施搬迁避让。

  防洪非工程措施。统筹加强水文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应对严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监测能力,强化部门应急联动和信息实时共享,完善中小水库防汛报警通信系统,制定完善中小河流、中小水库防洪预案,建立洪水风险管理制度,提高洪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大力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

  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科学实施一批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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