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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河湖生态修复。根据流域和区域水资源条件,通过合理确定水土资源开发规模、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强化节水治污、利用再生水增加生态水源和适度调水等措施,实施生态脆弱和污染严重河湖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巩固塔里木河、黑河、石羊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成果,加强敦煌、海河、太湖等重点地区与河湖的水生态修复治理。加强河湖入河排污口整治与规范化管理,采取截污导流、河道整治、生态清淤、生态修复等措施,减少污染物进入水体;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水资源调度和跨流域引水,增加湖泊生态水量,促进区域水环境改善。因地制宜研究采取修建过鱼设施、人工增殖放流、生态调度等措施,加强鱼类等水生生物保护。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 小水电建设。在保护生态和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有序发展小水电,建设300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继续因地制宜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搞好农村水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建设。 水利血防工程。加快长江中下游等区域的水利血防工程建设,配合其他血吸虫病防治措施,到2015年底,使全国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传播控制标准,已达到传播控制标准的县(市、区)力争达到传播阻断标准。 专栏5:水利建设重点工程 01 农田水利 --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步伐,完成全国251 处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任务,推进淮河平原洼地、长江中下游、东北三江平原等重点涝区治理。 --结合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实施,加快三江平原、尼尔基水库下游等新建灌区建设,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强灌区田间灌排设施配套,促进工程发挥整体效益。 --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动农业节水增效技术的综合集成和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稳步推进牧区水利工程建设,建设节水灌溉饲草料地。 02 防洪减灾 --继续实施大江大河大湖治理,推进淮河干流扩大行洪能力、长江中下游河势控制、黄河宁蒙河段治理及下游河段治理、松花江干流治理等河道整治和堤防建设,加快四川亭子口、江西峡江、河南河口村、湖南涔天河等流域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步伐,推进西江大藤峡、淮河出山店、克孜河卡拉贝利、叶尔羌河阿尔塔什、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加强洞庭湖、鄱阳湖重点圩垸整治,加快重点蓄滞洪区建设,加大海堤达标建设和重要河口治理力度。 --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优先治理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5000 多条河流重点河段,完成300 多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和4.1 万多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统筹安排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加快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抓紧完善有防治任务的县级行政区及以下基层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 03 城乡供水保障 --完成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建设,加快配套工程建设步伐。结合黄河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调度,开展东、中线二期工程和西线工程前期工作。 --加快推进贵州黔中、西藏旁多、辽宁青山、海南红岭、云南小中甸、四川小井沟、重庆金佛山、甘肃引洮、浙江舟山大陆引水、桂林漓江补水、吉林引嫩入白、青海引大济湟、西南中型水库等一批重点水源和跨流域、区域调水工程建设。 --深入开展引汉济渭、引江济巢、鄱阳湖水利枢纽、滇中引水等工程前期工作。 --加强干旱易发区、粮食主产区以及城镇密集区的水源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 --加强城镇和工业节水,建设一批高水平、具有代表性的节水型社会示范区。 --全面解决2.98 亿农村人口(含国有农林场)和11.4 万所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 --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扩大污水再生利用量,科学合理利用雨洪水、微咸水和矿井水,扩大沿海地区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规模。加大人工增雨(雪)作业力度,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 04 水生态安全保障 --加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涵养、保护和综合治理力度。 --加强太湖、滇池、巢湖等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 --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实施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地面沉降区、滨海海水入侵区、石羊河流域等重点地区的地下水压采计划,建设地下水压采区的替代水源工程。 --继续开展全国地下水保护行动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