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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审计署
【发文字号】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34号
【颁布时间】 2012-08-02
【实施时间】 2012-08-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1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5页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34号——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

[接上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部分地区扩大范围支出或违规运营失业保险基金9215.40万元。其中:用于基层经办机构等单位工作经费6162.88万元,用于平衡县级财政预算2016.74万元,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等535.78万元,委托理财500万元。

  --8个省本级、85个市本级和153个县的经办机构审核不够严格,向91 864名不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人员发放待遇8893.80万元。

  (二)制度执行和业务管理还不够严格。

  --部分地区资金管理不够规范。2个省本级、28个市本级和77个县21.4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5个省本级、49个市本级和155个县的经办机构等部门单位多头开户360个、违规开户130个;1个省本级、12个市本级和47个县保费征收机构等单位延压失业保险费收入4.09亿元;1个省本级、17个市本级和136个县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不规范;2个省本级、5个市本级和3个县20.40亿元调剂金管理不规范;21.9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存在会计记账和核算错误等问题。

  --部分地区业务管理不够规范。16个市本级和124个县15.34亿元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到位;8个市本级和22个县征收机构应征未征失业保险费2.38亿元;4个省本级、10个市本级和22个县征收机构擅自减免失业保险费6.37亿元;21个省本级、144个市本级和684个县的部分参保单位和个人通过少报缴费基数等方式少缴失业保险费5.95亿元;9个市本级和27个县隐瞒欠费1.89亿元;6个省本级、53个市本级和238个县欠缴失业保险费38.56亿元;1个省本级、2个市本级和19个县未及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5108.08万元;部分地区存在其他业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36.67亿元。

  --部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审计抽查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中,有133.87万名农民工未参加失业保险。

  --部分单位失业保险基金未纳入社会统筹。截至2011年底,全国有4家单位仍自行管理失业保险基金18.04亿元。

  

  四、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的问题

  

  截至2011年底,2个省本级和2个县自定政策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或基数,导致少征收失业保险费1.98亿元;3个省本级、1个市本级和1个县自定政策对失业保险参保年龄、户籍等参保条件作出限制。

  此外,部分地区未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有40.8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在不同保障项目间相互串用等。

  

  附件6

  
工伤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根据宪法和审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审计署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全国18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现将工伤保险基金的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1951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作出规定。1996年原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以企业自我保障为主的工伤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2003年国务院公布《工伤保险条例》,我国工伤保险改革进入了加快推进阶段。200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将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前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形成的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以下简称“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2010年国务院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扩大了参保范围,明确了逐步实行省级统筹目标。2010年,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五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试行编制,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管理逐渐加强。

  截至2011年底,全国各地均实施了工伤保险制度,参保人数达16 992.46万人。

  (二)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

  2011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合计450.51亿元,比2005年增长4.41倍;基金支出合计274.33亿元,比2005年增长5.53倍;截至2011年底,基金累计结余716.52亿元,比2005年底增长3.58倍(2005年至2011年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和累计结余变化情况见图1)。

  

  图1:2005年至2011年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和累计结余变化情况(略)

  

  2011年基金收入中,来源于单位、财政和其他的收入分别为371.79亿元、62.43亿元和16.29亿元,分别占82.53%、13.86%和3.61%(见图2)。

  

  图2:2011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来源情况(略)

  

  2011年底基金结余中,省本级、市本级和县级结存分别为218.36亿元、411.89亿元和86.27亿元,分别占30.47%、57.49%和12.04%;东部、中部、西部结存分别为433.79亿元、154.80亿元和127.93亿元,分别占60.54%、21.60%和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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