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图4:2005年以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变化情况(略) (三)较好解决了特殊群体养老保障问题。 “十一五”以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不断改善低收入和特殊群体生活条件。截至2011年底,累计将500多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障。 (四)基金规模不断扩大。 “十一五”以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规模迅速扩大。截至2011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8 500.41亿元,比2005年底增加14 896.89亿元,为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部分地区扩大范围支出或违规运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7亿元。其中:用于基层经办机构等单位工作经费1.10亿元,用于平衡县级财政预算273.81万元,用于购建基层单位办公用房等3262.23万元,委托理财5218.03万元。 --15个省本级、95个市本级和338个县的经办机构审核不够严格,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养老金2.32亿元。 --个别工作人员采取隐瞒人员死亡信息、收入不入账等手段,骗取养老金100.07万元。 (二)制度执行和业务管理还不够严格。 --部分地区资金管理不够规范。4个省本级、39个市本级和160个县220.67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16个省本级、120个市本级和419个县的经办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1791个、违规开户717个;6个省本级、23个市本级和168个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不规范;4家单位封闭运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未纳入当地社会保险基金决算;1个省本级、20个市本级和79个县社保、税务等部门延压养老保险费收入58.29亿元;4个省本级、23个市本级和13个县79.31亿元调剂金管理不规范;178.36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在会计记账和核算错误等问题。 --部分地区业务管理不够规范。6个省本级、54个市本级和245个县377.82亿元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到位;3个省本级、15个市本级和66个县征收机构应征未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9.31亿元;3个省本级、10个市本级和28个县征收机构擅自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8.80亿元;28个省本级、240个市本级和988个县的参保单位和个人通过少报缴费基数等方式少缴保费51.40亿元;4个省本级、16个市本级和66个县隐瞒欠费74.03亿元;1个省本级、1个市本级和3个县擅自核销欠费2186.21万元;12个省本级、67个市本级和328个县欠缴保费270.97亿元;1个省本级、12个市本级和42个县未按规定办理补缴保费10.10亿元;3个市本级和11个县未及时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511.63万元,涉及3417人;部分地区存在以物抵费等其他业务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114.69亿元;个别地方还存在未按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现象。 --部分人群相关保障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审计抽查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中,有92.47万名农民工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部分行业和单位社会保险基金仍封闭运行。截至2011年底,有6家单位仍自行管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18亿元,其中2家单位执行不同于当地的缴费基数核定和缴费比例政策,2家单位执行不同于当地的待遇核定办法。9个省全省和8个省的22个地市,2011年仍按照原建设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和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劳动保险基金258.51亿元,支出152.26亿元,其中3.33亿元用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办机构工作经费,截至2011年底,这些地方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劳动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95.33亿元。 --部分省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完全实现省级统筹。国家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但截至2011年底,全国有17个省未完全达到省级统筹的“六统一”标准。 四、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的问题 --部分险种间尚未完全实现有效衔接。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制度分人群设计,相互间尚未制定明确的衔接办法,即便同一险种各地执行的政策也有差异,从而造成重复参保和转移接续困难问题。截至2011年底,全国110.18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重复参加了该项保险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造成财政多补贴5133.52万元,2.45万人重复领取养老金3569.46万元;全国共有240.40万人跨省拥有两个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