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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法规编号】 687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2页 第483A章 机杨管理局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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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号图形
  
  辅助字牌
  
  本辅助字牌豁免持有有效机场管理局出入许可证的使用者,使其免受相联标志限制。
  
  第3号图形
  
  行车讯号
  
  本讯号在展示时所传递的讯息,是禁止车辆在与本讯号相关的行车上的红色交叉下面行驶或越过该红色交叉。
  
  第4号图形
  
  行车讯号
  
  本讯号在展示时,指车辆可在箭嘴下面的行车上行驶或继续行驶或越过箭嘴而在该行车上行驶或继续行驶。
  
  第5号图形
  
  向左或靠左行驶
  
  本讯号显示车辆必须驶向左边行车。
  
  第6号图形
  
  向右或靠右行驶
  
  本讯号显示车辆必须驶向右边行车。
  
  第7号图形
  
  可变换速度限制讯号─每小时20公里
  
  本讯号显示在越过本讯号后的速度限制为每小时20公里。
  
  第8号图形
  
  可变换速度限制讯号─每小时30公里
  
  本讯号显示在越过本讯号后的速度限制为每小时30公里。
  
  第9号图形
  
  可变换速度限制讯号─每小时50公里
  
  本讯号显示在越过本讯号后的速度限制为每小时50公里。
  
  第10号图形
  
  可变换速度限制讯号─每小时70公里
  
  本讯号显示在越过本讯号后的速度限制为每小时70公里。
  
  第11号图形
  
  的士行车管制讯号
  
  本讯号可垂直或横向放置;讯号显示在讯号所适用的的士聚集处内的行车的状况。讯号具以下涵义─
  
  红色红灯展示时,在讯号适用的行车上的车辆,不可越过讯号
  
  绿色绿灯展示时,在讯号适用的行车上的车辆可越过讯号行驶
  
  红色交叉红色交叉展示时,显示讯号适用的行车封闭
  
  第483A章 附表6泊车标志
  
  [附表2]
  
  第1号图形
  
  警告:停泊车辆会被扣锁
  
  本标志显示任何车辆不可在指定范围内停泊,但如获机场管理局批准,则属例外。停泊的车辆可被扣锁,而无须事先通知。
  
  第2号图形
  
  停泊时限
  
  本标志显示车辆在指定范围内只可停泊不多于10分钟。标志的字眼可予更改,以指明该等泊车位的实际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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