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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法规编号】 688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第372B章 九广铁路公司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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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72B章 第59条游荡
  
  任何人如被职员或获授权人要求离开铁路处所,即不得在铁路处所游荡或留在铁路处所,但如该人有合法权利留在该处,则属例外。
  
  第372B章 第60条投掷物的抛掷
  
  任何人不得在或从或向铁路上或铁路处所内的任何升降机或列车或任何运输工具抛掷或故意丢掉任何物品、物体、废物或任何种类的垃圾,或致使任何该等物品、物体、废物或垃圾在或从或向上述地方抛掷或丢掉。
  
  (1994年第203号法律公告)
  
  第372B章 第61条泊车造成的妨碍
  
  任何人、驾驶人、车长或任何在铁路处所之内或之上的公共服务车辆、汽车、出租汽车、客车、货车、单车或其他运输工具的掌管人,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不得将该等运输工具停放在铁路处所之内或之上─
  
  (a)该等运输工具停放的方式或位置对公司或使用铁路的人造成妨碍或阻碍;或
  
  (b)并非按照职员或获授权人的任何合理指示而停放该等运输工具;或
  
  (c)在禁止泊车或停车等候的地方停放该等运输工具。
  
  第372B章 第62条合法事务及运输工具的停泊
  
  (1)任何人不得在铁路处所之内或之上(停车场或由公司明确特准的地方除外)停放或放置任何运输工具,而停放或放置的时间超过该人在停放或放置该运输工具的地点或毗邻的铁路处所进行任何合法事务所需者。
  
  (2)任何在违反本条的情况下停放或放置的任何运输工具,可由职员或获授权人亲自或在其指示下移走,而上述的人、驾驶人、车长或运输工具的掌管人须向公司缴付移走费用,而不损害因违反本条而招致的任何处罚。
  
  第372B章 第63条泊车费的缴付
  
  任何公共服务车辆、汽车、出租汽车、客车、货车、单车或其他运输工具如停泊在铁路处所的一处地方,而公司就使用该地方收取泊车费或其他费用,则该运输工具的掌管人不得没有事先缴付适当的费用而从该地方移走或企图移走该运输工具,以意图逃避付款:
  
  但除非证明以使受理所提交申诉的法庭或裁判官信纳在该地方有清楚展示告示,指明在该地方泊车应缴付的费用,否则不得根据本条处罚任何人。
  
  第372B章 第64条吐痰和扔弃物
  
  任何人不得─
  
  (a)随地吐痰,或将痰涎吐在任何升降机或列车的任何部分之内或之上,或吐向任何升降机或列车的任何部分,或在车站月台或其他地方吐痰,或将痰涎吐在车站的任何办公室、等候室、公用室或公用通道或铁路处所的其他部分之内或之上,或吐向该等地方;或
  
  (b)将任何扔弃物放置或抛弃在铁路处所上,但如将扔弃物放进明确为此目的而设置的容器内则除外;或 (1994年第203号法律公告)
  
  (c)以构成或相当可能构成火灾危险的方式将任何已燃点的烟头、火柴、烟草、液体、物质或任何其他东西放置或抛弃在铁路处所;或 (1994年第203号法律公告)
  
  (d)在已付车费区域,或有明文禁止饮食的告示清楚展示在其内或其附近的铁路处所其他部分进食任何食物或饮用任何饮品。 (1994年第203号法律公告)
  
  第372B章 第65条排队等候服务等
  
  公司为规管铁路处所内或其附近所提供的服务或设施的使用,可要求乘客在铁路处所内排队,而希望使用该等服务或设施的人,须在职员或获授权人发出通知或要求下,在其中一条列队后排队,并以有秩序和有规则的方式向前移动,并服从负责规管排队的职员或获授权人所发出的合理指引。
  
  第372B章 第66条钱币找换机的使用
  
  任何人如非为即时在设有钱币找换机的车站向公司或其职员或获授权人购买车票,不得使用在铁路处所由公司提供的任何机器,以找换硬币或纸币或促致硬币或纸币的找换。
  
  第372B章 第67条行人专用区内的汽车等
  
  除职员或获授权人或获得职员或获授权人特准者外,任何人不得在铁路处所内专供行人使用或专为容纳行人而建造或划出的部分驾驶汽车、电单车、单车或其他类似的机器或运输工具,亦不得携带任何手推车、独轮、双轮或多轮推车、拖车或类似的运输工具:
  
  但除非使受理所提交申诉的法庭或裁判官信纳在指称有人违反本条之时,该申诉所关乎的行人专用区有清楚展示公告,指明该区已划出专供行人使用或专为容纳行人,否则不得根据本条处罚任何人。
  
  第372B章 第68条遵从道路交通标志
  
  在铁路处所或其任何部分的任何公共服务车辆、汽车、出租汽车、客车、货车、单车或其他类似的运输工具的驾驶人,须服从任何职员或获授权人的指示,以及遵从为规管该等车辆而展示的任何告示、指示牌、标志或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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