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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 │ │ │到货日期; │到计算机系统中。 ┃ ┃ │ │ │4.外汇指定银行已在贸易 │ ┃ ┃ │ │ │进口付汇核销单上加盖 │ ┃ ┃ │ │ │“已核销章”; │ ┃ ┃ │ │ │5.属国际招标项下的境内 │ ┃ ┃ │ │ │采购,在贸易进口付汇核 │ ┃ ┃ │ │ │销单的交易附言中应填写 │ ┃ ┃ │ │ │“国际招标、国内供货”;│ ┃ ┃ │ │ │6.按“进口货物报关单证 │ ┃ ┃ │ │ │明联分类进行售付汇、核 │ ┃ ┃ │ │ │销管理”的规定,审核报 │ ┃ ┃ │ │ │关单上的贸易方式及相应 │ ┃ ┃ │ │ │材料。 │ ┃ ┗━━┷━━━━━━━━━━━━━━━━┷━━━━━━━━━━━━━━┷━━━━━━━━━━━━┷━━━━━━━━━┛ 十、信用证、托收、预付货款项下进口付汇核销管理 ┏━━┯━━━━━━━━━━━━━━━━━┯━━━━━━━━━━━━┯━━━━━━━━━━━━━━┯━━━━━━━━━┓ ┃项目│ 主要法规依据 │审核材料 │审核原则 │ 注意事项 ┃ ┠──┼─────────────────┼────────────┼──────────────┼─────────┨ ┃信用│1.《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1.外汇局应在贸易进┃ ┃证、│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 │销表(一式两联); │应与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上的数│口付汇到货核销表(┃br / ┃托收│法》; │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据、内容填写一致; │一式两联)上加盖“┃ ┃、预│3.《关于重新明确使用进出口报关单联│3.进口付汇备案表(需备 │2.“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进口付汇核销已报审┃br / ┃付货│网核查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案登记的); │ (一式两联)应加盖进口单位 │章”,第一联与报关┃ ┃款项│4.《关于“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 │4.进口货物报关单; │公章; │单电子底账打印件留┃br / ┃下进│统”软件升级和调整有关做法的通 │5.报关单联网核查IC卡; │3.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上付汇 │存外汇局二年备查,┃br / ┃口付│知》; │6.外汇局要求的其它凭证; │金额应不超过报关单上总价金 │第二联与其它单证退┃ ┃汇核│5.《关于对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分类│(按报关单分类管理规定中│额; │进口单位留存五年备┃br / ┃销管│进行售付汇、核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的24种有条件付汇审核所需│4.进口日期在1998年9月1日以 │查; ┃br / ┃理 │知》。 │要的材料); │前的进口报关单,应审核海关 │2.当报关单总价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