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法规编号】 793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第311J章 空气污染管制(车辆设计标准)(排放)规例

[接上页]

  排放物不得超过以下标准─
  
  (a)碳氢化合物
  
  每公里0.26克
  
  一氧化碳
  
  每公里2.10克
  
  氮氧化物
  
  每公里0.63克
  
  粒子排放物
  
  每公里0.12克有关标准按照美国环境保护局所实施的1975年联邦测试程序量度;
  
  (b)碳氢化合物
  
  每公里0.62克
  
  一氧化碳
  
  每公里2.70克
  
  氮氧化物
  
  ─车辆重量不超过1.265公吨
  
  每公里0.72克
  
  ─车辆重量超过1.265公吨
  
  每公里0.84克
  
  粒子排放物
  
  每公里0.34克有关标准按照日本运输省所实施的10.15工况操作方式量度;
  
  (c)就设计供运载不多于6名乘客(包括司机)的车辆,或最高质量不超过2500公斤的车辆而言─ (1999年第121号法律公告)
  
  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合共计算
  
  每公里0.97克
  
  一氧化碳
  
  每公里2.72克
  
  粒子排放物
  
  每公里0.14克
  
  有关标准按照由议会指令93/59/EEC修订的议会指令70/220/EEC(两者均由议会制定)所指明的类别I测试程序量度。
  
  第III部
  
  排放物不得超过以下标准─
  
  (a)非甲烷碳氢化合物
  
  每公里0.16克
  
  一氧化碳
  
  每公里2.10克
  
  氮氧化物
  
  每公里0.25克
  
  粒子排放物
  
  每公里0.05克有关标准按照美国环境保护局所实施的1975年联邦测试程序量度;
  
  (b)碳氢化合物
  
  每公里0.25克
  
  一氧化碳
  
  每公里2.10克
  
  氮氧化物
  
  每公里0.25克有关标准按照日本运输省所实施的10.15工况操作方式量度;
  
  (c)(i)就参考质量不超过1250公斤的车辆而言─
  
  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合共计算
  
  每公里0.5克
  
  一氧化碳
  
  每公里2.2克(ii)就参考质量超过1250公斤但不超过1700公斤的车辆而言─
  
  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合共计算
  
  每公里1.4克
  
  一氧化碳
  
  每公里5.17克
  
  有关标准按照由议会指令96/69/EC修订的议会指令70/220/EEC(两者均由议会制定)所指明的类别I测试程序量度。
  
  第IV部
  
  排放物不得超过以下标准─
  
  (a)非甲烷碳氢化合物
  
  每公里0.16克
  
  一氧化碳
  
  每公里2.10克
  
  氮氧化物
  
  每公里0.62克
  
  粒子排放物
  
  每公里0.05克有关标准按照美国环境保护局所实施的1975年联邦测试程序量度;
  
  (b)(i)就参考质量不超过1250公斤的车辆而言─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合共计算
  
  ─直接喷射式引擎以外的其他引擎
  
  每公里0.7克
  
  ─直接喷射式引擎
  
  每公里0.9克
  
  一氧化碳
  
  每公里1.0克
  
  粒子排放物
  
  ─直接喷射式引擎以外的其他引擎
  
  每公里0.08克
  
  ─直接喷射式引擎
  
  每公里0.10克(ii)就参考质量超过1250公斤但不超过1700公斤的车辆而言─
  
  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合共计算
  
  每公里1.4克
  
  一氧化碳
  
  每公里5.17克
  
  粒子排放物
  
  每公里0.19克
  
  有关标准按照由议会指令96/69/EC修订的议会指令70/220/EEC(两者均由议会制定)所指明的类别I测试程序量度。
  
  第V部
  
  排放物不得超过以下标准─
  
  (a)非甲烷碳氢化合物
  
  每公里0.20克
  
  一氧化碳
  
  每公里2.73克
  
  氮氧化物
  
  每公里0.43克
  
  粒子排放物
  
  每公里0.06克有关标准按照美国环境保护局所实施的1975年联邦测试程序量度;
  
  (b)碳氢化合物
  
  每公里2.10克
  
  一氧化碳
  
  每公里13.0克
  
  氮氧化物
  
  每公里0.70克有关标准按照日本运输省所实施的10.15工况操作方式量度;
  
  (c)(i)就参考质量不超过1250公斤的车辆而言─
  
  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合共计算
  
  每公里0.5克
  
  一氧化碳
  
  每公里2.2克(ii)就参考质量超过1250公斤但不超过1700公斤的车辆而言─
  
  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合共计算
  
  每公里1.4克
  
  一氧化碳
  
  每公里5.17克(iii)就参考质量超过1700公斤的车辆而言─
  
  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合共计算
  
  每公里1.7克
  
  一氧化碳
  
  每公里6.9克
  
  有关标准按照由议会指令96/69/EC修订的议会指令70/220/EEC(两者均由议会制定)所指明的类别I测试程序量度。
  
  第VI部
  
  排放物不得超过以下标准─
  
  (a)非甲烷碳氢化合物
  
  每公里0.20克
  
  一氧化碳
  
  每公里2.73克
  
  氮氧化物
  
  每公里0.60克
  
  粒子排放物
  
  每公里0.06克有关标准按照美国环境保护局所实施的1975年联邦测试程序量度;
  
  (b)(i)就参考质量不超过1250公斤的车辆而言─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合共计算
  
  ─直接喷射式引擎以外的其他引擎
  
  每公里0.7克
  
  ─直接喷射式引擎
  
  每公里0.9克
  
  一氧化碳
  
  每公里1.0克
  
  粒子排放物
  
  ─直接喷射式引擎以外的其他引擎
  
  每公里0.08克
  
  ─直接喷射式引擎
  
  每公里0.10克(ii)就参考质量超过1250公斤但不超过1700公斤的车辆而言─
  
  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合共计算
  
  每公里1.4克
  
  一氧化碳
  
  每公里5.17克
  
  粒子排放物
  
  每公里0.19克(iii)就参考质量超过1700公斤的车辆而言─
  
  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合共计算
  
  每公里1.7克
  
  一氧化碳
  
  每公里6.9克
  
  粒子排放物
  
  每公里0.25克
  
  有关标准按照由议会指令96/69/EC修订的议会指令70/220/EEC(两者均由议会制定)所指明的类别I测试程序量度。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