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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公路经营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从事公路(含独立的大桥和隧道)经营(含建设)的国有企业。 从事公路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仍应执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92)财会字第33号))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7号),但可以比照本制度设置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所属从事其他行业生产经营的独立核算单位,应当执行相应行业会计制度。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高速公路管理局,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三)本制度按照项目法人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一体化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企业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单位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当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可以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当报送当地财政机关、开户银行、税务部门和主管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制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其他单位投资如占该单位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虽然占该单位资本总额不足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原则、编制程序和编制方法,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财会字(1995)11号)执行。企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将合营企业合并在内,并按照比例合并方法对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利润等予以合并。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交通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和交通部负责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一、资产类 顺序号编号 名称 1101现金 2102银行存款 3109其他货币资金 4111短期投资 5112应收票据 6113应收账款 7115预付账款 8119其他应收款 9121器材采购 10 124材料及结构件 11 125周转材料 12 131材料成本差异 13 133委托加工器材 14 139待摊费用 15 151长期投资 16 161固定资产 17 162累计折旧 18 165固定资产清理 19 166基建工程支出 20 167更改工程支出 21 168大修理支出 22 169工程物资 23 171无形资产 24 181递延资产 25 191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顺序号 编号 名称 26201短期借款 27202应付票据 28203应付账款 29209其他应付款 30211应付工资 31214应付福利费 32221应交税金 33223应付利润 34229其他应交款 35231预提费用 36241长期借款 37251应付债券 38261长期应付款 39262住房周转金 40270递延税款 三、所有者权益 顺序号 编号 名称 41301实收资本 42311资本公积 43313盈余公积 44321本年利润 45322利润分配 四、损益类 顺序号 编号 名称 46401车辆通行费收入 47402通行养护成本 48403营业税金及附加 49411其他业务收入 50412其他业务支出 51421管理费用 52422财务费用 53431投资收益 54441营业外收入 55442营业外支出 56450所得税 57460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附注: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上列会计科目作必要增、减或合并,例如: 1.有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企业,可以增设“拨付所属资金”科目;附属企业可以增设“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2.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增设“备用金”科目。 3.计提坏账准备的企业,可以增设“坏账准备”科目。 4.采用实际成本进行器材日常核算的企业,可以不设“器材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增设“在途器材”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