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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莆田市政府
【发文字号】 莆政综[2010]39号
【颁布时间】 2010-03-19
【实施时间】 2010-03-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4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0页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湄洲湾港口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接上页]

  四、稳定和谐,平安莆田
  
  安定稳定是加快建设湄洲湾港口城市的前提。要深入推进“平安莆田”建设,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努力实现湄洲湾港口城市经济腾飞与社会稳定同步协调发展。一要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加快构建政法、综治、维稳、信访部门综合协调机制,及时掌握深层次、动态性、预警性信息,畅通人民群众信访渠道,妥善处理群众来访,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按照调解优先原则,努力积极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二要建立高效运转的应急处置机制。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切实提高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健全城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增强打击实效。加强社会治安预警、防范和管理,开展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特别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改造建设步伐,加大环境卫生整治,着力解决影响安定稳定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乡安全和谐。三要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强社情民意调查,完善公开听证制度,建立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机制,确保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社会决策出台前或者重大工程项目审批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真正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照法律和政策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人民群众在加快建设湄洲湾港口城市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和利益,为湄洲湾港口城市的加快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努力将湄洲湾建设成为海峡西岸一颗璀璨的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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